一直相信政府执政为民,之前也相信安仁县规划局会依法行政,所以对规划局把宏伟城F栋和我们房屋的间调规到6.4米(现建成4.8米)高度调规到13层(现建成15层)也未产生怀疑。当时只认为规划局调规时是依据规划法规的最窄值和最高值。然而事实上是安仁县规划局和开发商共同编织了个巨号麻袋将我们从头至脚全蒙住了!2010年大幅调规时不但没看到开发商公示,规划局更是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制造一局大黑幕!我们三番五次要求公布宏伟城2010的调规审批图和审批表,都得到了县规划局的拒绝。规划局不敢公开是为开发商充当保护伞还是遮掩自己滥用职权丑形?
我们屡次书面报告和在安仁县县长信箱要求县规划局答疑,但都没有对应的答复。我方屡次书面提出质疑: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章中的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其间距在老城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7倍,新城及规划区域城镇的不小于0.8倍。依据这一条款的规定计算,宏伟城F栋与我们的房屋间距应为11.8米-13.6米,县规划局把2007年公示13米间距调规至6.4米,是安仁县规划局没有专家只有砖家?还是法规外还有法规?
宏伟城开发商为何要侵害邻居,安知黑心钱会抹黑你们的脸?安仁县规划局,你们袒护着无良知的开发商,拿着法律法规糊弄百姓,你们是人民的公仆还是王岐山同志所说的苍蝇或老虎?
《郴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规定》第三章地十二条...(6)建设单位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