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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严肃查处嘉禾县房产局局长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问政单位:嘉禾 2013-07-09 22:41:22
 我是嘉禾县房产局职工,现向上级部门反映我局局长李铁君交通肇事之事。2013年6月11日晚9点左右,嘉禾县房产局局长李铁君无驾驶证、醉酒驾驶单位公车在县晋屏大道以120码时速将县教育局原工会主席曾凡斌当场撞死并逃逸,后要求单位司机顶包处理,答应补偿司机10万元,并由单位出资赔偿受害人家属47万元,双方已达成协议。现我们强烈要求:1、李铁君是公车私用,无证醉酒驾驶,赔偿款理应由李铁君个人负担。
2、李铁君交通肇事后,安排司机顶包处理,违返了刑罚。
3、李铁君交通肇事,违反了党纪常规。
4、追究李铁君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5、追究有关包庇渎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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