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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嘉禾法院就是这样办案的
雷四凤
问政单位:嘉禾
2013-05-03 00:00:00
本人2005年被人打伤,经司法机关监定为轻微伤,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四千多元,经行兰法庭判被告培偿医药费和基它费用七千元,致今没有执行过,无数次向行兰法庭的负责人了解都以不空无时间为由,要求转到县法院执行庭也不绐办理,难法院就真的这么忙,还是为了行式而判,判了不执行判又有何用,难怪老话讲冤死不告法院,本人希望执法部门能公正为民,为百姓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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