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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国家电网未经股民同意强行收购桂阳广源变电站

阿季 问政单位:桂阳 2013-06-28 16:57:33
郴州国家电网未通过股东大会,未经股民同意于2012年8月强行变相收购湖南省桂阳广源变电站。变电站收购至今股民尚未拿到收购款,其原因具体不明。

广源变电站总投资750万元。买卖双方当权者形式上签订了买卖合同,限定了收购价格820万元,限制了生效日期(2012年8月——2013年1月1日止)。合同双方约定:生效期内如买方款项未按时到达卖方(广源变电站)帐户,合同便自行撤消。买卖合同已签订数月未见资金返回广源变电站。少数知情股民,月月等天天盼,盼着自己的投资款归回自己名下,等阿等!等到了2013年1月1日款还是未到帐,知情股民心中瞒是欢喜,以为合同生效期已过款未到合同自行撤消,变电站应属广大股民了!谁知合同只是走形式而以,与实际不相符。当事领导根本不按合同行事!

2013年4月份郴州国家电网,转入640万元变卖变电站款在广源变电站账户,余180万元至今未到账!180万元什么时间到变电站?能不能到账?打水漂了未知?

广源变电站管理层人员收到变买电站款640万后,东折西抢股民投资款,据说现在计划分配给股民原投资款数额中抽减12%留用。 利用职务之便层层挤压股民地血汗!

投资的股民们: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你们必须行动起来,一起去找买卖双方当权者还回属于股民的变电站!查清资金流向。你们才是变电站的主人!你们不要为自身或你的儿女在电力单位工作,而担心害怕你或你的儿女为此而维权遭遇单位领导为难。当今是法制社会,身不违纪违法国家法律会保护你们。身为国家公民有权检举那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如你们不为自己的利益维权,那么就助长了他人犯法。

变电站变卖时规定:2012年8月份前由广源变电站抄表收电费,当时抄表计费未分配红利380万元(2012年8月后由郴州国电网抄表收费)。郴州国电网640万元已到账,合计;1020万元在主源变电账户上,未到帐180万元,怎么分配到股民手里就缩水?

党中央规定领导干部要与人民血肉相联,为民办实事。湖南郴州国家电网及湖南桂阳广源变电站相领导干部变卖变电站事宜,严重侵犯了股民合法利益,恳求有关部门速快去认真查清事实真相,速快给股民一个满意的答复!!!--这是件惊天动人真实的事情!!!否则广大股民将报上级反映直至股民满意为止!!!  

投资广源变电站的股民: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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