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源变电站总投资750万元。买卖双方当权者形式上签订了买卖合同,限定了收购价格820万元,限制了生效日期(2012年8月——2013年1月1日止)。合同双方约定:生效期内如买方款项未按时到达卖方(广源变电站)帐户,合同便自行撤消。买卖合同已签订数月未见资金返回广源变电站。少数知情股民,月月等天天盼,盼着自己的投资款归回自己名下,等阿等!等到了2013年1月1日款还是未到帐,知情股民心中瞒是欢喜,以为合同生效期已过款未到合同自行撤消,变电站应属广大股民了!谁知合同只是走形式而以,与实际不相符。当事领导根本不按合同行事!
2013年4月份郴州国家电网,转入640万元变卖变电站款在广源变电站账户,余180万元至今未到账!180万元什么时间到变电站?能不能到账?打水漂了未知?
广源变电站管理层人员收到变买电站款640万后,东折西抢股民投资款,据说现在计划分配给股民原投资款数额中抽减12%留用。 利用职务之便层层挤压股民地血汗!
投资的股民们: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你们必须行动起来,一起去找买卖双方当权者还回属于股民的变电站!查清资金流向。你们才是变电站的主人!你们不要为自身或你的儿女在电力单位工作,而担心害怕你或你的儿女为此而维权遭遇单位领导为难。当今是法制社会,身不违纪违法国家法律会保护你们。身为国家公民有权检举那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如你们不为自己的利益维权,那么就助长了他人犯法。
变电站变卖时规定:2012年8月份前由广源变电站抄表收电费,当时抄表计费未分配红利380万元(2012年8月后由郴州国电网抄表收费)。郴州国电网640万元已到账,合计;1020万元在主源变电账户上,未到帐180万元,怎么分配到股民手里就缩水?
党中央规定领导干部要与人民血肉相联,为民办实事。湖南郴州国家电网及湖南桂阳广源变电站相领导干部变卖变电站事宜,严重侵犯了股民合法利益,恳求有关部门速快去认真查清事实真相,速快给股民一个满意的答复!!!--这是件惊天动人真实的事情!!!否则广大股民将报上级反映直至股民满意为止!!!
投资广源变电站的股民:阿季
关于未经股民同意强行收购桂阳广源变电站问题的回复
6月28日,有网友在郴州市作风办民情直通车网页上发贴,称我局未经股民同意强行收购桂阳广源变电站的问题,现就贴子所涉及内容回复如下:
一、我局收购桂阳广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输变电资产的行为是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深入开展主多分开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实施的。
二、桂阳广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清算关闭过程中,所有程序都严格按照清算关闭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的,重大事项都是通过了股东代表会议,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三、桂阳广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于债权未完全收回,且存在诉讼纠纷,正因为在处理涉诉债权的过程中耗时太长,导致职工的股权未能及时清退。
四、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13年6月28日桂阳广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代表会议,会议通过了广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小组出具的清算报告以及剩余资产分配方案,股东权益也在7月2日清退到位。
桂阳电力局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各位把式,别拿着当初股民们当猪,集资赚钱了分红了多少?全让你们那些管事的爆肚子爆了。召开股东大会连个通知都冒贴,你在这里说开了就开了。纯粹的集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