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与红海人力服务公司一起签订劳务合同的有30多人,2013年5月21日汝城邮政局擅自解除合同的却只有我们工作在第一线,而且成绩优秀的10名员工,其余20多人的劳动合同仍在继续履行(其中很多是去年才刚进汝城邮政的新员工),足以说明汝城邮政违背公平的原则。我们这10人中,都是连续多年,报刊收订、农资销售的前三名人员,有曾经在县局一年90吨化肥销售中,一人销售60余吨,今年报刊收订任务完成全县排名第一,被《郴州邮政》刊物表扬过的井坡所朱满娥;还有工作18年之久,而且两度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投递员”、“郴州市优秀投递员”的范家良。他的事迹还先后在《郴州日报》、《湖南工人日报》、《三湘邮报》多次报道;有县人大代表的暖水邮政所何秀梅;有工作8年以上的永丰所沈国祥、三江口所朱齐球、泉水所何建玉。我们每人负责一个乡镇,一人身兼数职,工作量大,邮路远,光靠自行车投递就无法做到(其中早晨营业就要2小时,分号报刊就要3小时,中午吃饭就要1小时,下午投递4小时),所以我们相当于一台机器,我们每个人都自购摩托车进行投递,而且县局对我们既没有补助,还说我们出事与县局无关、保险自己购买、不负一切责任。
工作时间都是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我们都是早起晚睡,兢兢业业的工作,努力做好工作,我们付出的青春、留下的汗水有谁能够理解。每个乡镇都是农村邮路,有三条邮路以上,每条邮路都有20公里左右,每天都要把时间安排得很紧。汝城邮政局对每种业务都下任务,我们都尽力完成,而且工资却没有明确的公示,他们怎么算就怎么发,从来没有具体的公示。从2013年1月到6月也没把工资发全,拖欠我们的工资,我们生活都难以维持(我们每人光摩托车燃油费一个月就要300多元,出去应酬也要几百元)。
二、我们多次与县局谈话,县局领导只做记录,也没做任何答复。我们提出全县有十八个乡镇邮政所,一起签订合同的有30多人,为什么就只解除我们10个乡镇所的人?我们到市局反映情况后,也迟迟未做出合理的答复。对于我们反映到红网的贴,他们做出的回复很多不符合事实。县局以最少工资的正式工去跟完成任务最多、工资最高的劳务工对比,数据的真实性有待查证。另外多发所谓400元给我们自行购买社保的钱,其实是省公司从2012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加给我们的基本投递费。难道又是钻政策的空子,糊弄我们吗?还有他们的答复中说我们的是空白乡镇,这与事实情况完全不符,这些邮政所一直存在,只是国家支持乡镇邮政的普遍服务,重建乡镇邮政所。我们一直都是在乡镇从事投递工作,不是他们所说的从新派遣到这些乡镇去工作。市局在对我们的答复时,把我们的邮政服务比作是商品买卖、扫街道的临时工,这是对国家邮政的侮辱,对基层员工的歧视、不尊重。再说扫街道的清洁工同样能够享有社会带来的福利。我们难道是一些呼来唤去,想被怎么玩弄就怎么弄的人吗?
今年,国家邮政局通过相关的政策对其他的一些快递公司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说明国家对乡镇邮政的重视,理解我们的疾苦,可县邮政局却打压我们,打击我们的积极性,不尊重我们的劳动。没有我们遍布在全国各地的一线员工的辛勤付出,会有一个企业的辉煌吗?还有私营企业都为员工购买社保,我们是全日制、含辛茹苦的偏远山区的邮递员,难道堂堂国企还要无视《劳动法》吗?从事邮政工作多年来,我们与县局签订的合同,我们从未自己留一份劳动合同,难道也是法律允许的吗?汝城县邮政局的做法合理吗?
综上所述,我们要求重点考虑:1、解除我们的劳务合同应属于无效,继续履行劳务合同。2、每个邮政所的员工要与县局签订劳务合同,让我们平等对待,同工同酬,享受社保等福利。2、我们与邮政业务的一切开支也应该报销(包括营业用品费、营业水电费、电话费等)。3、工资福利应该公平、公开、公正,而且应该及时发放工资。4、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有些员工劳苦功高,应该按竞聘上岗、成绩优劣、工作时间长短、贡献大小录用。让每一个政策在阳光实施。
农村乡镇邮政是邮政服务的终端,是传递党和国家的政策给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是邮件到达用户的关键一环,是邮政实行普遍服务必须存在的。如果乡镇邮递员的人身安全和社会保障都得不到,如何能够服务好基层。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对于我们辛勤的付出,而县局做出如此缺乏良心的对待,我们感到很愤怒,很失望。恳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
伤心的邮递员
一、10个投递员到我局从事代办工作等情况:范家良从2003年9月;朱齐球、朱建玉从2005年1月;沈国祥从2006年3月;朱满娥从2009年4月;秦胜兴从2010年6月开始到汝城邮政局从事乡邮代办工作。2012年4月汝城邮政局根据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将原有代办所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因此范家良等6人及何成全、何秀梅、何余才、邱凌华(此四人是2012年4月才到汝城邮政局)共10人从郴州市红海劳务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工派遣至汝城邮政局从事乡邮投递工作。其暂定三年的劳务合同是与郴州市红海劳务公司签订的,而不是与汝城邮政局签订的。从以上调查情况来看他们所反应的有在我局工作达18年之久,与事实不符。
二、2013年按照省公司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及郴邮(201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空白乡镇建设优先安排该乡镇的劳务派遣员工转换身份,改为委代办,到此类网点工作,并按要求签订委代办合同。故从2013年6月份起汝城邮政局将空白乡镇局所补建的邮政所改为委代办所,原有劳务派遣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已优先安排从事委代办工作,无一辞退。
三、薪酬待遇:汝城邮政局对投递员(含县城投递员)和邮政所营投员(含在邮政所工作的正式工)的薪酬均实行底薪+业务发展提成【即:底薪(400元+200元基本投递费+技能等级工资和政策性补贴)+自收自投流转额的25%+只投不收流转额的5%+500元挂考重点业务】。在劳务派遣期间,以上10人享受了同等的电话费、水电费补贴。因此,不存在不公平对待,也不存在薪酬不公开的问题。在实行委代办后,按新的委代办协议计算,其薪酬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2013年1—5月的薪酬汝城邮政局已按相关文件造表发放。
五、对于摩托车油料费问题:根据相关要求,且为确保服务质量和投递员的人身安全,投递工作只能实行自行车投递,投递员的自行车汝城邮政局已按规定发放到每位投递员。所以说使用摩托车投递纯属个人行为,不存在油料费问题。
汝城县邮政局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基层辛勤员工的劳动需要得要尊重,不应该用一些不公平的方式影响他们的利益。
对劳苦人民的打压,不公平,很可恶!
邮政这种拉圾企业就不要在存在了,迟早有一天它会倒闭,不同工同酬谁干呀。它现在也只靠乡下的一些业务了在一、二、三线城市谁还用邮政。只是搞不懂它为什么不倒,用纳税人的钱养着吧!
黑心邮政,没有良心,这样对待职工!所做回复歪曲事实,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