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友好
问政单位:市检察院
2013-06-05 17:10:15
我于2012年8月,借款23.5万元给一朋友,同时提供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为其担保。约定2012年12月22日前归还,到期后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着,2012年12月31日我只有上诉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当法院去冻结他的房产时,发现房屋买卖合同是虚假的。2013年3月3日,我以合同诈骗罪向派出所报案,4月3日派出所把人抓捕归案。5月9日检察院以不予逮捕立案为由通知派出所把人放了,派出所对诈骗犯办了个监视居住,现在又是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我的钱未拿回一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