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桂阳交警乱作为,投诉无门”投诉件的回复
6月3日,我队接到“关于对‘桂阳交警乱作为,投诉无门’投诉件”,反应我队民警在出警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存在出警速度慢、语言粗暴等问题。对此,大队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5月17日,我队安宣股民警接到出警指令,称城区百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因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影响了出警速度,大约十分钟左右才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值班民警按照事故现场勘察程序进行了处理,把肇事车辆扣押在停车场,并通知当事人5月18日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罚。5月18日,受案民警对当事人下达了《简易程序事故认定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200元罚款处罚。对此,当事人与民警因对法规政策理解不一致而发生了争执。
针对以上情况,大队对受案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广大民警要引以为戒,要提高办案效率,坚持“理性、文明、公正”执法,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三年六月三
桂阳交通乱,桂阳交警黑。
关于对“桂阳交警乱作为,投诉无门”投诉件的回复
6月3日,我队接到“关于对‘桂阳交警乱作为,投诉无门’投诉件”,反应我队民警在出警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存在出警速度慢、语言粗暴等问题。对此,大队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5月17日,我队安宣股民警接到出警指令,称城区百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因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影响了出警速度,大约十分钟左右才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值班民警按照事故现场勘察程序进行了处理,把肇事车辆扣押在停车场,并通知当事人5月18日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罚。5月18日,受案民警对当事人下达了《简易程序事故认定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200元罚款处罚。对此,当事人与民警因对法规政策理解不一致而发生了争执。
针对以上情况,大队对受案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广大民警要引以为戒,要提高办案效率,坚持“理性、文明、公正”执法,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要拿出合理罚款的证明来,才能让群众心服
要拿出合理罚款的证明来,才能让老子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