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国土局属下乡镇国土所,收购农民土地建房审批款后,办证非常困难,不知道到底怎么原因,国家规定农民办土地使用证应该是1-2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了,可是在嘉禾县收取农民建房审批款后,很久都办不好,到底是怎么原因呢?国家发工资给他们,他们就是这样为农民办事,还是想等办证的农民拿钱孝顺他们,他们才帮办好,在嘉禾办事,办证没有熟人,没有关系是很难办的,如果有熟人,有关系,有金钱孝顺工作人员的话就很容易办成,向这种情况嘉禾县政府也要整治一下了。
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回复: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嘉禾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0〕12号)等法律法规,我县申请农村宅基地程序如下:(一)申请。需建房的村民以书面形式向本村村民小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申请,村组签署意见后呈报到国土资源所。
(二)审查。国土资源所收到申请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地块位置、地类、面积、权属、四至界限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现场勘察。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现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现场丈量后,由村组对申请人的申请用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村组出具《宅基地权属确认书》,乡镇规划站出具《宅基地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资源所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初审。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国土资源所填报《宅基地初审报告单》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并附具申请报告、《宅基地选址意见书》、《宅基地权属确认书》、《宅基地公示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标注宅基地位置)、申请人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四)审批。经初审后,国土资源所凭《初审报告单》通知申请人填写《农村个人建房全程管理表》,由乡镇人民政府按批次报县国土资源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窗口受理后在2个工作日内填制《农村个人建房报件受理单》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内审单》,并将资料呈报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审核,相关股室必须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按批次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公布。经批准的宅基地的建房户姓名、批准面积等相关内容由我局在嘉禾电视台图文频道进行公布,公布期限为7天。公布无异议后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登记发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现场复查没有土地违法行为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关于办理农村个人建房时间过长和办证难的问题
(一)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建房占用农用地的需呈报市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农村个人建房初审,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按照《嘉禾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审批程序,从受理到办结不占用耕地,符合条件和资料齐全的农村个人建房,不包括当地乡政府审查和县规划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间,我局需29个工作日。而不是网民所讲的1-2个工作日。涉及占用耕地建房的,通过当地乡政府、县规划局和我局审查后,收取耕地占用税,然后呈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我局方可依程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发证。经调查,我局国土资源所严格执行物价局的收费政策和各项规定收费,未发现国土资源所存在“索、拿、卡、要”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违纪现象。
目前我局正在拟定更科学,更合理的农村个人建房流程,优化农村个人建房程序,减少审批流程,以最快,最短的时间办结农村个人建房。
嘉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