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您对安仁县的房子没有建开发商就要求交首付金一事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向预购人出示预售许可证明,我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大厅的要求是“五证”扫描上墙,并实行“一房一价”制度,对你所说的未办理预售许可,而收取预定性款项的行为,我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支持和关心,如不明请来我局法规股咨询。电话:5227974
安仁县房产管理局
2013年5月24日
有问题可以向安仁县房产局局长办公室反映,号码522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