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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绝不能让“八条禁令”在安仁县成为一纸空文的公开信

张远平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3-05-08 00:00:00
  

尊敬的郴州市委书记:

我是湖南省安仁县灵官镇居民张远平(电话:15211700648,身份证号:432831195411011613)。今天,我以实名公开反映自己昨天在安仁县林业局亲眼目睹和亲身遭受的二件涉及“八条禁令”的事实如下:

因林权证登记错误,林改办将当事人唯一的一处祖山登记到别人的村民小组,当事人从去年冬开始到县林改办、调纠办、县信访局等单位部门申请纠错无数次,结果都是相互踢皮球,在一直没有受理的情况下,我受当事人的委托,于2013年5月7日,我和委托人带着县信访局第21号来访告知书,一起乘车到县林业局咨询不立案的原因。

8时30分左右,我俩走进林业局办公大楼一楼的调纠办,向阳副主任咨询我们的申请诉求,阳副主任要我们问坐在办公桌对面的侯主任,侯主任正在玩电脑,他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这时,进来四个永乐江镇的村民,他们也同样向阳副主任咨询一件长达四年的土地纠纷案的处理进展,阳副主任同样要他们找侯主任,侯主任一边玩电脑,一边用手向后一挥说:“去找领导”,一个40岁左右的村民就问:“我们找了无数次,你是调纠办的一把手,我们今天找的就是你,为什么你坐在这里拿纳税人的工资不做事?”当时,侯主任就站起来大声说:“我做不做事用不着你管。”这位村民也大声质问:“你上班时玩电脑,我要抓你找局长去说理。”说完就上前一把抓住侯主任的衣领,双方拉扯了一会,这个村民硬是将侯主任压坐在办公皮椅上一直没有松手,几个村民还大声要侯主任可以打电话报警,有十多分钟,当时本人见实在扯不开,就赶到三楼向李局长反映,李局长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去处理。

9时左右,我和委托人将整理的一套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呈交给李局长,李局长详细阅看后,他就打电话要主管林改工作的段副局长赶到办公室,他当面告诉我们说林权证还在村委会没有发下去是好事,可以由林改办安排具体时间调查纠正。段副局长要我俩人一起到他的办公室,当时,我们见局领导重视,还怀着非常感激的心情,没想到,段副局长打电话叫来一个姓谭的工作人员,他一见我的当事人(因本案多次接触),就将我们呈交的一套材料一边乱翻乱放一边说:“这个案子我们没有错,因为村民小组、村委会和镇政府都盖了章,有什么错是他们的事。”当时,我就上前将办公桌上的材料重新整理了一下放在他面前,就说:“请你这个同志先阅看一下我们的申请报告,你还没有看报告怎么能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呢?”这时段副局长听后就大发脾气并一掌拍在桌子上大喊:“小谭,你不要看他们的报告材料,这里用不着他来指挥、安排。”还说:“林改办填发的林权证没有错,不要理他们,我们不管这个案子。”我当时据理力争说:“是局长安排你处理,你是主管林改登记的领导,如你实在不管的话,也要按规定程序写一个文字答复意见,否则我们就要告你。”但是,有权有势的段副局长不怕这一套,还当着几十人的面将放在办公桌上的报告材料一把丢到外面的走廊上,由此,我们双方对骂了20分钟。后在李局长的劝说和承诺尽快安排专人解决林权证问题的情况下,我和委托人才无奈地走出了林业局这栋办公大楼。

综上:写信人认为:现在全省各个执法机关和行政单位都悬掛着“八条禁令”“五个不准”等等禁止规定,新一届中央领导也实施了许多令老百姓欢天喜地的措施和规章制度。但是,在一些地方的公务员,由于已经养成了习惯性,很难适应这些严格的规定制度,如安仁县林业局,在半天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不愉快的事件,虽然老百姓的行为也有些过激,但确实是行政干部的懒作为和粗暴的工作作风所激发的,因为老百姓的诉求问题就是跑烂了几双鞋也不一定会得到解决,本人就代理有几个土地、林地纠纷案子交到调纠办一年多还没有排上队立案,据说全县还有几百个土地纠纷案件在等待调纠,这样的办案效率造成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按照湖南省“八条禁令”的规定,安仁县林业局几个行政干部的作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的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但是,在安仁县官官相护的环境里,他们根本不会悔改还会照样当官发财。为了严肃党纪国法,让“八条禁令”能够名符其实地禁止所有公务员的不良工作作风,不要让老百姓失望,以确保地方和谐稳定。特写公开信向市委书记如实反映上述事实,望百忙之中予以重视,早日派人核实处理。同时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关注或支持,让“八条禁令”显示神威!

致礼

 

写信人:张远平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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