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郴州市规划局网公示的《关于湘南风情园B-13、B-14地块规划修改意向方案公 示》改变地块控规指标,规划在爱莲湖公园演艺中心边建几栋32层的商品房、郴江边建商业门面。此规划方案公示后,市民一片哗然,纷纷在网上留言发布意见和建议,表示强烈不满。
请市委市政府和市规划局忠实践行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规划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工作检验的部分标准。 建议市规划局专门组织召开一次规划听证会,广泛听取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规划部门的同志不要一时被某些利益蒙住了双眼,不要给自己留下千古骂名,不要给林邑子孙留下遗憾! 请市委、市政府和市“三创办”、文化局和园林局等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密切关注此事!
在寸土寸金的城里,建什么都可以理解
我也看到郴州市规划局网页上的市民留言。
http://www.cms.czs.gov.cn/comm_front/ghj/gsgg/pqgsxl.jsp?id=1031
确实由于规划不科学乃至失职渎职,造成不少地方先建后拆,破坏了环境再来治理,真是瞎折腾。既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也破坏了环境,降低了城市品位。我们应该多多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制定规划时要多听听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不能一家之言。
2012年11月,郴州市市委向力力书记发表文章《将郴州打造成宜居利居乐居的山水名城》,对郴州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很美好憧憬和全新构想。 文章提出:郴州是湘江、珠江和赣江三江流域的源头所在地,且是湘江的主要源头之一,全境降水充沛、水系发达,是一个水资源丰富的城市。对一个城市来讲,水不仅是生命之源,也是灵气、活力和品质之源。在现代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做好城市水文章被摆上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国内外许多城市都以水为核心进行城市的规划建设,以水为中心组织城市发展的格局,形成了千姿百态的城市水景观。相形之下,郴州在做水文章方面还处于破题和起步阶段,存在认识的误区和观念的偏差,缺乏战略的思维和整体的设计。我们必须从战略上谋划,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在保持“林中之城”特色的基础上,精心做好城市水文章,真正形成以水为核心,以山、水、林、城各要素相组合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和格局,努力把郴州打造成为一个全国有特色和影响力、具有国际品质的宜居利居乐居山水名城。 期待我们城市规划部门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能够具体落实我们的城市规划大师力力书记的构想,而不是背道而驰、适得其反。
强烈反对湘南风情园二期规划!市政府绿城攻坚实施已经初见成效,如果在爱莲湖建如此多的高楼和商业用地,无疑是对绿城攻的莫大讽刺。郴江河道的治理多年未见效果, 爱莲河地段的郴江河是整条河流的上游,规划中的商铺形成的商业污染不容忽视。地下停车场, 文化广场都是很好的设想。不妨考虑建个地下菜市场,毕竟爱莲湖的居民目前生活设施的配套没建成,买菜很不方便。希望市政府为民务实转作风, 提高市民的整体幸福感!
1、湘南风情园开发有违孔家洞村民整体搬迁的初衷。当时孔家洞村民之所以搬离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是为了服从市政府公益设施的建设,如今改做商业开发,有欺民之嫌; 2、湘南风情园开发对爱莲湖整体建设风格产生了破坏,对演艺中心的综合配套功能建设形成阻碍,爱莲湖被这些暴发户一般的层层高楼团团包围充其量只能算做一个私家鱼塘; 3、湘南风情园开发对该地现有单位和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32层的楼房立于距市粮食局办公楼不足15米的地方,在此上班一族要看天只能仰天而叹了;另外,沿河建设的2-3层商业楼开发对河岸秀丽的风景无疑是种破坏,建成后的运营对原有居民的宁静生活同样是种破坏,由此对沿河和原有居民形成的商业污染更不容小觑。 4、爱莲湖风景区是郴州的一张城市名片,所有的沿河商业开发应该离爱莲湖有足够大的距离,现杨生地产在湖东面拟建的商业小区已有学者提出了批评,现在湖西郴江岸边又建设2-3层的商业区对爱莲湖和郴江河的危害更大。爱莲湖从严格意义上说只能称塘不能称湖,从长远看爱莲湖的水面今后还有必要扩大,我们为什么要现在起今后拆呢?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爱莲湖的水面能扩大到竹山里,那郴州就成了西有北湖,东有爱莲湖的城市格局,郴州的城市品位将大大提升。因此在风景区周围进行商业开发作为主政一方的党政高层必须慎之又慎。 5、强烈希望看到“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主题活动的实际行动和成果!
建议规划为城市文化广场,地下为公共停车场。 此规划方案严重破坏了该片区的整体功能,破坏了郴州市城市山水景观,影响了城市品味。演艺中心旁边建32层的高楼矮化了演艺中心这一城市文化地标,演艺中心周边应当要宽敞;即使要添加建筑,也应当是低层建筑,且要考虑演艺中心南北相对对称,建筑风格要一致。 强烈反对在郴江河边建商业门面,这会严重破坏沿河景观,而应多留一些绿化带。 爱莲湖周边过多的建筑规划已经是郴州市城市规划的一大败笔,已经给郴州市市民留下了很大的遗憾。如果再过多地考虑经济利益和个别开发商的利益,政府和规划部门将成为郴州的千古罪人。 打造“山水”福城,贵在行动,贵在细节,贵在坚持,而不是口号。
爱莲湖,是根据爱莲传说修建的,以前每每回郴州,下高速后都一眼能望见美丽的爱莲湖拱桥,那时会感叹:“哇,好美的景色啊!郴州的领导太有眼光了!”可是现在呢,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我们都不知道要往哪个缝隙里去看爱莲湖。古人云:物依稀为贵,原本爱莲湖畔、爱莲名城这些楼盘很好销售,因为大家都是看中了爱莲湖的风光,可是现在呢?神憩乾隆、君临天下、湖光山色的楼盘销售滞缓,为何?因为周围的楼盘太多了,已将爱莲湖围得个水泄不通了,也就不值钱了。所以,我们在大搞城市建设的同时,是不是也要真正地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出发,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步伐,多修建一些公园广场,少搭建一些高楼,让郴州成为名符其实的“三创”城市呢?让郴州的市民能够在自己的家门口就能呼吸道新鲜的空气呢?
尊敬的徐局长:我们是郴州的市民,近来我们听说要在演艺中心的空地修建32层的高楼,我们觉得不可思议,这是爱莲湖目前仅存的一块土地,周围的高楼耸立已将爱莲湖团团围住,以前的规划是说这块地修建演艺广场,我们很高兴,觉得孩子们有个游乐的场所,我们也有休闲的地方,但是如果这里起什么高楼的话,请问我们的子孙后代们去哪里游玩?郴州没有几个休闲的公园啊?您也是当父亲做爷爷的人吧,请问今后孩子们问我们:“我们去那玩啊?”我们将如何回答呢?所以,我们敬请徐局长、各位规划专家,能为郴州的子孙后代着想,给孩子们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从长远利益出发,切实为百姓做事,我们不需要太多的高楼,我们更需要空间!
关于湘南风情园B-13、B-14地块规划修改意向方案公示
拟修改地块位于湘南风情园片区,根据批准的《湘南风情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B-13为郴江河风光带绿化用地,地块B-14为村民安置用地,容积率2.5-3.0。2013年4月,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市规划局申请调整湘南风情园B-13、B-14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该项目规划修改意向方案已经市规委专家委员会论证,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规划修改意向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12日
2013年第14次市规划局业务例会纪要
4月2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14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九)、原则同意湘南风情园B-13、B-14地块规划修改意向方案,报市规委办主任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