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在资兴市波水乡中心完小连接工作达30年之久,每个学期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学校不给她交五险一金,国家明文规定用工单位必须缴纳,为什么用工单位有法不依,不按《劳动法》办法有关手续。现在人老多病,强烈要求资兴市政府解决我妈的养老保险金和医保问题。谢谢
根据5月8日网友反映情况,我校获悉后,组织人员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该同志于1980——2001年在波水乡中心完小工作,并于2001年退休。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五险一金:五险是社会保险里面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而在1980年那时签订用工合同时只能按当时情况,不可能按照现行的标准实行,所以不存在“用工单位有法不依,不按《劳动法》办理有关手续”的问题。
二、经调查,该同志于1980——2001年在波水乡中心完小工作,并没有在资兴市波水乡中心完小连接工作达30年之久,希望其在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秉着冷静、客观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反映有关问题。
三、该同志因属于民办退休工友,按照有关部门对于民办退休教职工的规定,其月应发工资实为479.6元,我校也是按政策办事,如政策有变化,该同志的待遇也会有改善。如果该同志确因人老多病等困难,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如向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大病救助等。
资兴市波水学校
2013年5月13日
关于网友《强烈要求资兴市政府解决我妈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回复
根据5月8日网友反映情况,我校获悉后,组织人员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该同志于1980——2001年在波水乡中心完小工作,并于2001年退休。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五险一金:五险是社会保险里面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而在1980年那时签订用工合同时只能按当时情况,不可能按照现行的标准实行,所以不存在“用工单位有法不依,不按《劳动法》办理有关手续”的问题。
二、经调查,该同志于1980——2001年在波水乡中心完小工作,并没有在资兴市波水乡中心完小连接工作达30年之久,希望其在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秉着冷静、客观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反映有关问题。
三、该同志因属于民办退休工友,按照有关部门对于民办退休教职工的规定,其月应发工资实为479.6元,我校也是按政策办事,如政策有变化,该同志的待遇也会有改善。如果该同志确因人老多病等困难,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如向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大病救助等。
资兴市波水学校
2013年5月13日
我秉着如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反应给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波水学校(原波水中心完小)为什么还不希望我把这些事实公之于众。我妈在波水中心完小连续工作长达几十年之久的老工友,最后老了,连老养保险金都领不到,现在才479.6,每个月还不能按时发放,一个季度才发放一次。错方是你方,在用工时,没有按《 劳动法 》交纳养老保险,你们是有法不依,还在这里放一块遮羞布,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会继续把这些事情通过各种正当的渠道公之于众的,为我妈讨一个公道。
波水学校你们不要把责任推给社会,也不要推给民政部门,我没有理由去找他们,我只找用工单位,主体是你们。
我妈是2001年办了退休手续的,请问你们是按国家哪号文件来核定这个工资标准的,请把文号晒出来,不要在这里一句含糊的话,就混过去。在我妈用工的期间,劳动法早就颁布了,大家都可以到网上查到的,《劳动法》用明确的规定,用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的缴纳养老保险金。当时就算五金一险没有正式施实,但是养老保险金还是要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