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租住在安仁县城区的留守儿童、老人群体,为了让孩子们得到好的教育,我们从乡下来到城里带孙辈们求学。这两天,有一个自称是安仁县环卫局的妇女,总在我们吃饭时分来到我们的出租房收取卫生费,并说是有偿服务费!我们对此很不理解:1.我们租的是小面积住房,不是商业门面,我们每天的生活垃圾都是我们这些老人,亲自送到垃圾处理场,她并没有上门收取垃圾,她凭什么要上门收卫生费?2.为什么她一个人上门收费,问她要出示收费许可、标准、依据,均不能接供!3.何谓有偿服务,难道国家、政府财政没给环卫工人工资和环卫经费?4.如果真是“十八大”会议,所要求你们这样做的,请你们在小区张贴“收费令”,我们一定会象交水费、电费一样,送钱上门的,因为我们都需要正常的休息,请你们别为环卫工人的有偿服务费而在休息时间打扰我们!
敬请安仁县环卫局局长百忙之中亲自在网上给予回复,我们非常期待能听听你建设“美丽安仁”的惠民计划!!
您好!
县环卫所属县城管局管辖的独立核算、差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其工作经费一部分来自财政投入,另一部分来自环卫费收取。关于您反映我所环卫费征收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网友的第一个问题:根据《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凡对城市环境卫生产生直接污染或使用环卫专用设施,委托环卫部门服务的,均按有偿使用、有偿服务的原则缴纳环卫有偿服务费(我县的环卫收费是垃圾的日常收集、清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费用的总称)。网友提出自己亲自把垃圾送到垃圾处理场,这个不现实,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远离城区,位于军山乡铜底锅。就算该网友亲自把垃圾送到垃圾处理场,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也需要处理费。
2、根据县环卫所里有关规定,在收取环卫费时必须要2个人以上,且身着制服和佩带胸牌,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根据我们调查了解,根据我县实情,我县环卫费收取一般是采用中午、晚上居民在家时上门收取。当时现场去了两名收费人员,一人去了网友您家,另一人正在隔壁住户收取环卫费。
3、网友的第三个问题:县环卫所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收取环卫费的过程中,一直坚持按标准收费,但征收难度大,困难重重。环卫费的收取原则是“谁生产垃圾、谁交费,谁受益、谁交费”。特别是近年来县一中、县一小、二小周边居民将房屋出租,多的一户租住了10多家,少的也有3-5家,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如果只按一户收取费用显然不公平,所以我们收费时是按生活用灶确定住户数收取费用。
4、网友的第四个问题:我们一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做好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5、建议网友投诉时留下详细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方便我们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处理问题。
再次,感谢网友您对我们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安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225770 13762578145
安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