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百度贴吧百姓呼声
您好!
1月31日,您反映“从郴州南院坐201路公交车准备去资兴,上车时售票员强制向我要求要购票两张,态度相当恶劣,一张是我本人的,另一张则是我抱着的不足一岁的婴儿”。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执行新的道路旅客运输儿童票及优待票规定的通知》(湘交运管〔2009〕409号)精神,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郴州至资兴201路公交车的核定座位大多数为35座,规定的免票儿童人数为3人(35×10%=3.5),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了4名以上免票儿童,则属于超载。春运期间,很多旅客带着小孩走亲访友,根据湘交运管〔2009〕409号文件精神,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目前交警部门对超载问题查得很严,这才是矛盾的焦点。当然,201路公交车要求您对不足一岁的婴儿购买车票,违反了湘交运管〔2009〕409号文件规定,应该按规定对婴儿给予免票。
春运期间,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对拒载行为,资兴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对不按文件规定执行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行为,资兴市物价局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资兴市物价局和资兴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资兴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资兴市物价局
二O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