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此次共要反映两个问题:1、本人于2012年购水岸豪庭二期项目,于2012年上半年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署合同被通知要另收取水电开户费,有线电视费,共计4800元,但不单独开票,只是在合同注明房价包含水电开户费,有线电视费.而开发商合同与房产局合同没有注明,我提出异议,开发商资兴市创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可以退房处理,但是2012年资兴房价涨了多少?之前定购2000多一平米,今年资兴一路飙升到三千,难道要我们购房者自己买单?
经调查资兴其他在售楼盘水电有线电视开户费也只有一千多两千不到,为什么我们的开发商要收取将近五千?
其次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湘价(2009)59号规定,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也到物价局咨询过,但是没有给予答复,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5000块相当我们两月的工资,我们也要明白消费,但是又没有能力去和开发商去吵去闹,希望政府能够关注下我们这些弱势的买房者.
之前我们曾多次反映此事到一些网站的投诉页面,可是都是不了了之,希望这次针对此事给予我们广大业主一个真正的说法,我们了解到之前资兴的金康房产也是叫业主交了开通费,后来业主们一起去政府闹,才把钱都退了,这钱按照规定就不应该交,我们的要求是要退钱!希望给予重视,给予实质上的解决,不要冠冕堂皇说说就算了。
2、还有就是购房合同上说明2012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交,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不能超过30天,否则将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10的违约金,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该开发商进行处置,如未能给予广大业主真正解决,我们将继续向更高一级进行申诉。
“民生100”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你所反映的关于水电开户费(开通费)一事,你可向市物价部门据实反映或进行举报(电话号码:12358)。
2、关于推迟交房一事,据了解,水岸豪庭二期项目部分楼盘已进行了单栋验收,但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未能及时到位,如交房的话,将会导致业主产生物管理费。开发商承诺,将耐心向你们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得到广大业主的理解,并保证在春节后正月里交房。如你不能接受协商的话,可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益。具体事宜你可向我局房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反映和咨询,黄主任:0735-3324192,谢谢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资兴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2月1日
关于资兴市水岸豪庭违规收费问题的答复
民生100网友:
您反映资兴市创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岸豪庭二期项目违规收费的问题,我局迅速派人到资兴市创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湘价服〔2009〕59号)精神,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安全监控系统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要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我局就此事专门电话请示了省物价局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领导,根据省物价局领导解释,湘价服〔2009〕59号文件中所指的购房合同价是指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价。经调查核实,资兴市创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业主的水电设施、单元门及对讲系统等开通费,都已包含在正式合同中的总房款里,并没有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关于违约交房的问题,建议您向资兴市住建局反映。
资兴市物价局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