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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水岸豪庭,还我水电开通费

民生100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3-01-31 00:00:00
 

本人此次共要反映两个问题:1、本人于2012年购水岸豪庭二期项目,于2012年上半年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署合同被通知要另收取水电开户费,有线电视费,共计4800元,但不单独开票,只是在合同注明房价包含水电开户费,有线电视费.而开发商合同与房产局合同没有注明,我提出异议,开发商资兴市创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可以退房处理,但是2012年资兴房价涨了多少?之前定购2000多一平米,今年资兴一路飙升到三千,难道要我们购房者自己买单?

经调查资兴其他在售楼盘水电有线电视开户费也只有一千多两千不到,为什么我们的开发商要收取将近五千?

其次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湘价(2009)59号规定,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也到物价局咨询过,但是没有给予答复,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5000块相当我们两月的工资,我们也要明白消费,但是又没有能力去和开发商去吵去闹,希望政府能够关注下我们这些弱势的买房者.

之前我们曾多次反映此事到一些网站的投诉页面,可是都是不了了之,希望这次针对此事给予我们广大业主一个真正的说法,我们了解到之前资兴的金康房产也是叫业主交了开通费,后来业主们一起去政府闹,才把钱都退了,这钱按照规定就不应该交,我们的要求是要退钱!希望给予重视,给予实质上的解决,不要冠冕堂皇说说就算了。

2、还有就是购房合同上说明2012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交,按照合同约定逾期不能超过30天,否则将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10的违约金,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该开发商进行处置,如未能给予广大业主真正解决,我们将继续向更高一级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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