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就你11月15日在红网郴州站反映“国土乱收费谁来管”的情况,我局于近期正开展对涉及农民建房收费的检查,你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2008年前国务院针对减轻农民负担,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性单位不得向农民建房批地收取除土地使用证工本费外的任何费用。但在2010年8月份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47号,该文第二章第六条第(一)项:“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单独选址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已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进行先补后占的,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市州、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征收”。并附“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区域等级划分及征收标准”,嘉禾县划为四类区域,收费标准为水田24元/平方米、旱土15元/平方米。又在2011年2月份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办发[201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该通知规定:“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对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经建房农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不能补充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应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依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
你所反映的每平方米收80元~120元,其中有开垦费15元/平方米~24元/平方米(此为旱土或水田的标准)、耕地占用税18元/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工本费(精装本)20元。其余部分有些属于乡镇的搭车收费,也有些属于对国土清理的罚款(对个别少批多建、未批先建实施处罚)。
为切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针对乡镇搭车收费这块,我局已立案进行了检查,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同时,也感谢你对乱收费的监督和举报。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嘉禾县物价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