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桂东沙田人,我的户口自读大学迁出后一直未迁回桂东,现在落户深圳,因我妻子不能随我迁入深圳,继续放她老家又不方便,因此想迁到桂东:请问下如果村里开证明并且同意,那我妻子(韶关乐昌农村户口)户口是否可以 用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到沙田落到我母亲为户主的户头下?办理流程如何?假如不行是否还有其他方式?
关于夫妻投靠落户问题的回复
兹对县长信箱中夫妻投靠落户的咨询回复如下:
2012年8月17日郴州在线《民情直通车》栏目中网民反映:本人是桂东沙田人,本人的户口自读大学迁出后一直未迁回桂东,现在落户深圳,因本人妻子不能随本人迁入深圳,继续放她老家又不方便,因此想迁到桂东。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文件规定,您妻子的户口可以用夫妻投靠的名义随您落户在深圳,但不能用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到沙田您母亲的户头下。如果您的户口在桂东沙田就可以以夫妻投靠办理,办理流程是:申请人或其家属持夫妻双方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迁入落户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审批表并填写好。派出所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或其家属携带户口准迁审批表到桂东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同意,接受户口开取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再拿着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您妻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把户口迁出来,再拿着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除夫妻投靠迁入条件外,您妻子的户口想迁入桂东沙田还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迁入:
一、投资兴办企业落户。需提供的资料为: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二、购房落户。需提供的资料为:迁入地房屋产权证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薄与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的资料为: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如果您妻子的户口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条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都可以迁入桂东落户。
桂东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