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龙潭镇扶搪石场做电工的普满人雷绳丰于2012年7月25日投诉扶搪石场及其法人曹小亮﹑包工头陈勇军拖欠其今年6月份工资4000元,为扶塘石场修理电动机一台垫付材料费、工本费等计10000元,两项合计14000元。
嘉禾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当天下午就赶到了扶塘石场的所在地进行调查了解、督促(有调查笔录为证)。从扶塘石场的现实情况看,立即就让民工领到工钱的难度还很大,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扶塘石场是以桂武高速公路临时采石办理的相关执照手续,属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曹小亮;
二是曹小亮将石场的生产整体承包给了陈勇军,直到现在曹小亮与陈勇军双方还未能按承包合同结清帐;
三是该石场停产近一个多月,生产设备已经拖走,没有值钱的东西;
四是该石场生产出来销售到高速公路项目部的货款100余万元因曹小亮与他人的债务纠纷已经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划帐转移。对该石场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嘉禾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县委政法委、县维稳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专题开会,研究着力解决民工工资问题,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由人社部门具体核实民工工资数额;龙潭镇政府做好当地村民的稳定工作;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做好资金追讨、规范民工依法维权、村民依法讨债工作。
现在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已对涉及扶塘石场的近百名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调查核实,扶塘石场拖欠未付(或垫付)工资、承揽工程等费用共计1032125元。目前嘉禾县维稳办、县法院正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追回石场所有货款或处置石场所有有价值的物产将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嘉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