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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投诉恒森服装厂多次辞工无理不批

张小姐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07-25 00:00:00
 

桂东县人民政府:

本人是恒森服装厂打工人员张小姐,2011年2月入厂,因厂里待遇低下,每月工资不到1000元,且经常延长加班时间,推迟1-2个月发工资,我分别于今年5月、7月向组长、厂长提出辞工,组长、厂长互相踢皮球,不愿意拿辞工书给我,无理拒绝我合理辞工的要求,这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因此,本人请求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理恒森服装厂的非法行为,督促恒森服装厂尽快批准我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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