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宁高小老师为了挣钱收费补课”贴文的回复
一、调查情况
今年6月底,在校大学生龙某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积累实践教学经验,决定租兴宁“归去来酒店”房子举办英语辅导班。龙某找到兴宁高小五年级英语教师李某,提出与她合伙办班的想法,李老师未答应。但出于与龙某的交情,李老师帮她向学生发放了一些宣传资料。龙某向部分学生家长发了短信,告诉家长其办班的情况。7月8日,龙某的英语辅导班在“归去来酒店”正式开班。兴宁高小共有15名学生(其中二年级1人、三年级2人、四年级4人、五年级8人)参加了辅导班,缴费标准是每生300元。该辅导班开班后,李老师没有参与上课辅导。 今年6月底,湖南一师在读学生邓某,家境贫寒,想利用假期在兴宁镇兴隆街办一期“阅读与写作”辅导班挣点学费,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邓某找到既是亲戚又是自己老师的兴宁高小何老师,要她帮忙介绍学生。何老师帮她向学生发放了一些宣传资料,也向个别家长打了电话帮其推介。邓某的“阅读与写作”辅导班共招到兴宁高小学生14人(其中四年级2人,五年级12人),收费标准是每生280元。该辅导班开班后,何老师没有参与上课辅导。
二、处理意见
1、在校大学生龙某、邓某在兴宁镇分别租用 “归去来酒店”、兴隆街民房收费举办英语辅导班、“阅读与写作” 辅导班的行为,属非法办班行为。我局要求龙某、邓某停止收费办班行为,全额清退所收的辅导费。
2、我局对兴宁完小李老师、何老师为在校大学生办辅导班进行宣传、拉生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3、责成兴宁高小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资兴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