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镇村民反映的“大塘镇东坡盼里组集体土地,基本农田被炎汝高速公路38标非法侵占两年多复垦困难一事”的原因是由于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对该块土地做了临时用地租用。为保障群众的利益,省炎汝公司下发了湘炎汝指办(2011)3号《关于做好炎汝高速公路建设红线外边角余地、水改旱补偿及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规定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复垦,并由项目业主、指挥部组织国土、林业等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对复垦成旱土但没有恢复原状的农田、水塘可以按水改旱的处理办法补差,由用地单位进行补偿;对临时占用耕地不能复垦的,要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行占补平衡。
桂东县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协调指挥部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