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承担全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截至6月,今年我所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近200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0余份,受理、立案、处罚20余家(其中包括查处游医假医、黑诊所、药店坐堂行医及以义诊为名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案件10多起)。发帖者所称“检查一家,罚一家”与事实严重不符。
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实施行政处罚的,我们只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行政处罚的,我们在处罚幅度内依法进行,并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详细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及应承担的义务,不存在发帖者所称 “以下乡检查村卫生室为名乱罚款”的现象。
资兴市卫生监督所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