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们接到《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反映:“1997年由嘉禾县教育局工会成立了嘉禾县教育互助基金会,向每一位教师募集了100元会费……”一事。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我局非常重视,成立了调查组,先将调情况回复如下:
一、 关于向教师募集每人募集100元会费一事
1997年嘉禾县教育工会从实际出发,本着“取之于教师,用之于教师”的原则,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向全县在职教师发出倡议,开展互助活动,每人募集互助金100元。当年全县参加互助活动的教师有2734人,共募集27.34万元,1997年以后没有再募集过互助金。此后,县教育工会用互助金的利息资助重病教师和特困教师,每年救助教师30余人。这笔资金有效的帮扶了贫困教师。
二、 关于有小金库一事
教师互助金有专门账户,有专人管理,每年都有结算清单,审计部门和市教育工会每年都进行督查。
互助金章程规定,教师退休后由所在单位的工会主席到嘉禾县教育工会退回本金100元交给本人,截止2011年底,已退574人,退款5740元。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的关心和监督。
嘉禾县教育局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