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政府领导:
我是一名城镇普通公民,姓名何康,曾从事建筑行业下岗的职工------雷卫秀,早年随父母下放,迫于生计,于2000年,在政府主持的多功能书报亭招标中,中得一市场书报亭,办理了所需的各类证照(家庭经营),经营电话,书报,烟,缝补修锁配匙,电脑刻章和福利彩票,合法经营,服务于社会。
该书报亭是我全家老小六人生活的唯一来源,七十开外的父母年迈,体弱多病,孩子正是读书花钱时节,现桂阳县以城市建设为由,要即刻拆除这个书报亭,将断绝了我家的唯一经济来源,政府也将逼着我们再次下岗,让我们走投无路。对此,本人提出如下意见:
一:书报亭本是政府经过各部门规划而特设的便民窗口,也是当初政府为解决下岗者就业的途径之一,为维护稳定起过很好的作用,经营者全是生活中最底层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政府的关照,因为建设,有条件地保留部分书报亭是很有必要的。(原位置内移)
二:我这个书报亭正位于市场进出口,给外来人员指路问询提供诸多方便,对打击绑架儿童等犯罪提供过几起很有价值的线索,政府可以派员到城关派出所查证。
三:如果一定要拆除,政府应先建立一个平台,听证民意,并为拆除书报亭对我们造成损失给予赔偿,妥善安置我们的生活和就业。
呈请人:何康
2012年4月27日
关于湖南红网红调字 [2012]0299号函的复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首先,感谢贵栏目组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5月8日,收悉湖南红网关于《 桂阳县政府城市建设是好事,拆除报亭还应三思》的调查函(〔2012〕0299)后,桂阳县城镇管理局就该函事宜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为改善县城面貌,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竞争力,给市民打造一个生态舒适的宜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所有道路进行提质改造,全部改成高标准的柏油路,同时部分道路将在原基础上进行拓宽,以确保改造后的道路交通更加通畅,现工程已于4月中旬动工。第一批启动改造的蔡伦路、向阳路和百花路两旁共有报刊亭34处,该34处报刊亭将不再保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城人流、车流量猛增,现有城市道路的路况已不能保障车辆的通畅行驶,非常拥堵,急需改造,部分道路必须拓宽车行道保畅通。另外,桂阳县城的商业中心在旧城区,这几条路正是商业中心所在地。车行道拓宽后,人行道变窄。因此,如不拆除现有报刊亭,一方面,道路拓宽工程无法施工;另一方面,报刊亭占用人行道,造成部分路段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应保证3米宽的规定,对行人造成严重的通行障碍。
2、现有城报刊亭老化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报刊(电话)亭设置至今已有十几年,风吹雨淋,处于暴露状态,大部分已老化锈腐,而且是“牛皮癣”的重灾区,将与改造后街道景观格格不入,有碍城市观瞻。
3、我县城区的报刊亭是参照原郴州市城区的做法设置的,原本是公交候车亭的一个附属构筑物。三年前,郴州市城区因道路提质改造已将报刊亭全部拆除,我县是今年才决定拆除的,比郴州市已推迟了几年。另外,报刊亭属临时构筑物,主管部门与经营者有合同约定,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必须拆除。
4、现有报刊亭经营户超范围违规违约经营现象严重,有的擅自占用候车亭,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改变用途,如缝纫修补、卖水果、卖彩票、刻章、修锁配匙,甚至出现卖早餐和烧烤现象,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带来了很大影响,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了满足市民对书报的文化需求,报刊亭将重新规划布局,以店面的形式出现。目前,县城路网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正在积极与各报刊亭经营户进行沟通衔接,将在充分考虑到各经营户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租赁合同约定,出台科学、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桂阳县城镇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