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郴州安仁县灵官派出所如此的执法,让我今天气愤不平,整个下午多在忙乎着打投诉电话,投诉到了郴州市长热线、安仁县长热线、湖南都市报、安仁公安局等等。
我先讲下事情的大致缘由:211年8-9月期间的有一天,我妻哥与一妇女互骑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当时未请交警现场处理,私了。2012年1月22号,也就是除夕那天,那女的老公带领好几个年轻力壮的人到我妻哥家里打架闹事,因妻哥家有小孩、孕妇在场,不便还手,妻哥一家惨遭那几人一顿打。报110后,灵官派出所于除夕晚把双方主要当事人多叫到派出所,各缴2千元钱后就放人了事,说节后处理。
今天,也就是2012年2月15号,中午,我妻哥突然来电话,说岳父大人被派出所的三个执法人员打了一顿。
派出所执法人员不但没有依法处理除夕打架的事,反而打人,此等执法行为,人神共愤。 在这里我有个建议和要求,不知道妥否?第一:将除夕打架之事直接移交给安仁县公安局处理,因为灵官派出所已经在除夕打架之事处理上明显执法不妥,其一拖再拖,无协调解决之诚意,再者,此次派出所执法人员又打了我岳父,其在处理上情感上已不具备秉公办理。第二点:要求依法处理灵官派出所打人的三个执法人员,其编号154473、154643、154521,绝对不能以内部处理来搪塞,处理结果要告知受伤害者及其家属。
百姓之间矛盾纠纷,我们诉求基层派出所协调解决,灵官派出所不秉公执法,知法犯法,依势欺人,我们诉求安仁县公安局解决,如县公安局也不秉公执法,我们只有诉求其上级或更上级之单位。
安仁县公安局关于灵官派出所执法打人投诉贴的回复
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等栏目:
安仁县灵官镇居民段新南女婿李东发,在政府热线及民情直通车等栏目投诉发贴,诉称安仁县公安局灵官派出所执法打人一事,现把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8月13日,灵官所辖区村民段军鑫(段新南之子),与村民陈慢英发生一起轻微摩托车交通事故,因为双方认识,所以当时没有向交警部门报案,双方协商私了,当时段方答应赔偿陈方摩托车损失的修理费。后陈方的摩托车修理费花费1500元钱,陈多次向段方索要未果。于是,陈方于2011年大年底农历12月29日晚上,带领侄子三人到段方讨要修理费,当时双方发生了争吵,并有肢体冲突,但未造成伤势。
发生纠纷后,段方报警,灵官派出所及时出警,将双方当事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诉称被打伤的段方当事人即段新南的女婿,由所民警及时冒雨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检查结果不构成伤势。
随后派出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第一次调解未果。因为当时是除夕夜,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让双方当事人暂时各交两千元押金,等过了春节后再行处理。春节后,派出所民警再次组织进行二次调解未果。乡村干部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没有调解成功。
2012年2月15日上午,段新南、何春莲夫妇再次来到灵官派出所要求处理此事。所长邓新富向段夫妇解释,此事调解好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有任何一方不同意就调解不好。当时正好派出所要协助邻县耒阳市东湖派出所办理一起案子,邓所长就带所里的人准备出去。段方拦住警车说,“如果今天不把这件事处理好就不准走!”并且强行把邓所长往车外面拖。在这种情况下,所民警上前制止,段方与民警、辅警发生了拉扯。之后,段新南强行睡在警车底下,用手抓住车子底部,阻挡出警。因为车子底部的边沿锋利,把段的手掌割伤了,段新南就讲是派出所的人把他打伤了,并且爬进警车不准出警。被劝出来后,他又阻拦在警车的前面不准开车,对派出所正常办公和接处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2月15日上午,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灵官派出所民警执法打人,同时接到灵官派出所电话报称,有人在派出所滋事。局领导获悉情况后,立即责令主管治安及派出所工作的陈碧南副局长成立督察调查小组,由陈碧南任调查组长,局纪委副书记张战峰、治安大队大队长谭本良为副组长,带领相关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灵官派出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小组经过调查走访,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取证,事情发生过程中,双方有拉扯行为,但所民警、辅警自始至终保持着克制的态度,没有做出过激行为,未出现动手打人之事,当事人段新南的手发生小刮伤,为车辆所伤。
此后,在灵官镇政法委书记、村委书记和局民警的陪同下,带领段新南前往辖区红十字医院,对其伤势进行鉴定检查和治疗。检查结果表明,段亲南未有其它伤势,其手掌心的刮伤,应系车子刮蹭破致流血受伤。医院及时进行了消毒包扎处理。公安机关也从人道主义出发,承担了段的检查治疗费用380余元。
灵官镇居民段军鑫(父亲段新南,母亲何春莲),因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对方当事人陈慢英发生修车经济赔偿纠纷,致双方打闹。在辖区所民警及当地乡村干部多次调解中,因双方分歧意见大,没有调处成功。2012年2月15日,因段方对事件处理不服,段新南、何春莲再次来到灵官派出所,单方要求派出所强行处理该事件,并阻挡出警,于是发生了贴中所说的一幕情况。对农历2011年12月29日段、陈双方发生的打架事件,县公安局将依法调查处理。
安仁县公安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