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田中心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情况调查回复
根据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物价局和郴州市财政局下发的郴价费〔2012〕2号,桂东县物价局和桂东县教育局下发的桂价〔2011〕27号文件精神,我县沙田中心小学在2012年春季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按一餐50元/人·期,寄宿生110元/人·期收取饭菜加热服务费,并开具了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给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未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小学生导刊》、《基础训练》等辅助资料,以及学生保险均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自愿向经营单位购买并由经营单位提供票据。经查沙田中心小学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了张榜公布,未发现违规收费现象,教育局已责成沙田中心小学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桂东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