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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一张维护朴塘村小师生身心健康的协议

谭清泉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12-20 00:00:00

您好!

学校是师生的家园。是“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地方,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阵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侵占和破坏仍在进行教育事业的校园。

可是,在2009年朴塘村小学围墙被毁,在校园内的教学楼后面建立了十二栋大型烤烟房,距离教室4米左右。这些烤房在烤烟时,噪音隆隆、浓烟滚滚,烤烟时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在校100多个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学习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严重危害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尊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这是党中央的重大英明决策。任何人都不得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就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这是严重的违法行径!应该要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教育的尊严!这是党和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已经早就无数次向乡、县、市、省级相关单位和部门上访反映了情况,我们强烈请求应该要依法严肃处理好此事。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均及时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王建球县长批示:“请冬云同志阅处”。冬云主任批示:“请烟草办重视此事,确保稳定”。县烟草办给我一张《关于朴塘村新建烤房群的说明》(未盖章)。副县长谭小华说:“朴塘村小校园内建烤烟房,我过问一下。”副县长谭志鹏说:“朴塘村小校园内的烤烟房已经建起了,难道还要把它拆除吗?”我说:“难道不应该拆除吗?”县委李久南主任批示:“请罗满清妥处”。 李久南主任在接待我时说:“如果以后学校里再烤烟,你随时找我。”县纪委黄书记说:“学校里建烤烟房,完全是脑子里进了水,是没脑子的人做的事。”县纪委副书记李亚军说:“朴塘村小以后会搬迁。”我说:“朴塘村小还未搬迁之前,难道可以在校园内胡作非为吗?”县人大周平主任说:“我听说朴塘村小以后会搬迁。”我反问道:“朴塘村小在未搬迁之前难道就可以在校内胡作非为吗?”县教育局陈红益局长说:“学校里不烤烟了,就是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我说:“烤房建在校园内是合法的吗?有教育尊严吗?”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批示:“你村小学校园内建烤烟房,严重危害师生健康。”市纪委批示:“请落实王县长的批示,确保师生健康。”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批了文,介绍我到省烟草专卖局“咨询非法烤烟问题”。省烟草专卖局批了文:“请安仁县烟草专卖局李盛元副局长务必协调处理好此事。烤房建地选址不妥,督促业主迅速搬迁整改,不能影响学生上课,不得在学校里烤烟……”县烟草专卖局李盛元副局长说:“我和县烟草办的同志已经到过你的乡里、村里找过有关负责人协调处理此事。可是,他们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有个别村干部早就口出狂言:“你就算告到联合国,告到美国总统那里都没用。”我历尽千辛万苦为朴塘村小师生们无故遭受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尊严而呼唤,经过一年多的艰难上下奔波上访。2010年7月7日,在县级领导大接访的办公室里,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县委书记袁卫祥,我双脚跪地,伤心痛哭,泪流满面,双手把我的报告举起交给了他。我的报告的题目是《谁能救助朴塘村小的师生们?》。我说:“人民告状求助为什么比登天还要难呀?”袁书记认真详细地看完报告后,他首先问我:“你是学校的校长吗?”我说:“我不是校长,我是家长。”他说:“你的精神可嘉,你的精神了不起!家长应该有监督权。”然后他又问平背乡党委书记罗满清:“烤房到底建在哪里?”罗书记说:“烤房建在校园内的教室的后面的围墙内,然后建了一道小围墙隔开了,确实有危害。”袁书记说:“站在教育的角度看问题,不管是大围墙还是小围墙都不成,严重违反教育法这个基本常识,你们都不懂吗?”袁书记又说:“他是有理上访,他是合法上访,他反映的情况是实事,应该要赔偿他的上访费用、材料打印费和车旅费。校园内的烤房门要封闭,用锁锁紧,不准使用。谁使用了,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袁书记还亲切地问我:“老谭,你有什么建议和看法?”我说:“我万分感谢您们的接访!我相信您们应该有权利、有能力、有魄力依法处理好此事。如果得不到解决,我只有进京上访。”他说:“你不要到北京上访,如果没有得到解决的话,我下次接访,你直接找我。”我说:“如果解决了,我一定要送一面锦旗给您!”县委李久南主任对我说:“今天给你一个最高的荣誉。”

后来,我无数次找到乡党委书记罗满清,我强烈请求他应该要正确合理地处理好此事。罗书记说:“按照县委袁书记的指示办事,一定会给你一个明确的处理答复。”我说:“如果你的答复好,我可以接受。否则我有继续上访的权利。”他还说:“我以乡政府的名义,聘请你为平背乡人民政府义务人民监督员。”我当即谢绝了聘请。他先后三次亲口约好调解此事的时间。可是,他三次都失约了。第一次,他说自己在深圳招商引资。第二次,他说自己感冒了,正在输液。第三次,他说自己在乡政府有事。我说:“一个乡党委书记说话难道没有一点诚信吗?”我又多次到乡政府找他。2010年8月2日,我再一次到乡政府找他。有个别乡干部口口声声地说:“你告到胡锦涛那里都不会处理。”罗书记说:“补偿你700元上访材料打印费和交通费。”我说:“县委袁书记说我是有理上访,是合法上访,反映的情况是实事。应该要赔偿我的上访费用、材料打印费和车旅费。你怎么说是补偿费呢?700元不是赔偿费,也不是补偿费,而是可怜的叫花子费。”他说:“基层工作难做,补偿你1000元。”我说:“基层可以胡作非为、违法乱纪吗?”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和平背乡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2日终于达成了《息访协议》。

这张息访协议,是我一个普通村民呕心沥血为朴塘村小的师生无辜遭受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尊严而呼唤的协议;这张息访协议,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协议;这张息访协议,是维护县、市、省级有关单位和部门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的权威性协议;这张息访协议,是我一个普通家长维护朴塘村小师生身心健康和尊严的艰难正义协议!

尊敬的温总理!对于这张《息访协议》我有三大遗憾:

其一、没有依法还给朴塘人民一个完整如初的校园。

其二、没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其三、有关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责任人造成我的重大上访费用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是无法估量的。我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农民,我的能力有限,我终生遗憾!这些遗憾难道不值得有关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责任人深刻反思吗?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旨是否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你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每个人都要活得有尊严,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朴塘村小师生的合法权益在哪里?朴塘村小师生的教育尊严在何方?难道这就是朴塘村小师生的“公平正义”吗?

我是朴塘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家乡和人民!人民无愧,信访万岁,正义万岁!

此致敬礼!

家长:谭清泉

2011年12月20日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朴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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