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接郴州新闻网网上匿名举报,称安仁电影院几乎每晚都有色情演出。当即通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严查此事。经查证该帖子反映情况不属实,调查情况如下:
安仁县电影院12月份初至今只接待了一个演出团体---安徽省利辛县青年摇滚乐团。该演出团体于2011年12月8日来安仁县电影院演出,12月9日就离开了安仁。其法定代表人是江柳江,核定演员人数为26人,注册资金为28万元整,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编号为2010006)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21002008017(1-1))。演出当晚,电影院共接纳观众60余人,演出节目均为传统节目。其中,《东北二人转》与女歌《飞舞》两个节目受到了在场观众的好评。同时,演出过程中执法人员安排了现场监管。并且我局在演出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了公安部门和文化部门的举报电话。电影公司负责人也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订了不得接纳违规演出的责任状,制订了接纳演出制度。
安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