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琼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12-06 00:00:00
尊敬的政府官员及妇联部门领导:
您们好!我叫王智琼,是湖南省郴州市永兴人。张家顺,是我的丈夫,不过现在离婚了应该称前夫了,他是郴州市安仁县灵官镇豪田村人。我和张家顺完全是属于自由恋爱的,按照我当初的想法,我们会是很幸福般配的一对,但现实却给了我们一段令人心碎的婚姻,现在结果是,我的右腿因为治疗延误,腓总神经损坏,医院鉴定为四等残疾,对于以后能不能再生孩子,还是一个未知数。
官司已经结束了,我相信各位领导对我这个案件应该很了解了。为了更快的了结此案,我在此再重申一下我的立场,财产方面我可以不要,但是我一定要要回我的女儿!
再次简单叙述一下我的经历:
1,2007年与张家顺相识,随后恋爱,2009年7月领证,未收彩礼且未办婚礼。
2,没有生孩子之前,我初次去他家(领证时),他们家给了我680块见面礼,但是那钱给张家顺还钱还掉了,除此之外,没有拿过他们家一分钱。
3,生完孩子出事之后,他家不给一分钱治疗,还一直怂恿张家顺与我离婚。医院说我的病可以治疗,我每次像他家要钱(我承诺治好之后,我打工赚钱还给他们)治疗,就全家对我施暴。为了能够方便治疗,我在他家购置了一辆女式摩托车和一台冰箱,全部都是用我自己的钱添置的。
5,在我治疗的时候,他家正好收获水稻,并都是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卖出稻谷,对外说全部给我治病了,其实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更可恶的是,我女儿的奶粉钱都像我要。
6,我自己打工存得钱花完之后,无奈之下我向同学朋友借款2万余元治疗,几次抢救都是我朋友打钱和亲人送钱,右腿能站立步行之后随我自己家人到深圳治疗半年余,期间婆家对我不闻不问,我主动联系他们未果。
7,起诉离婚前,他家请黑社会绑架我家人并施暴。跟医院私了赔款8万,他家居然要医院给他家,我不给便又对我施暴,还动手抢走医院给我的支票。
8,法院判决我们离婚,女儿归我,他家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可是他们耍赖,把孩子藏起来,不给我看,离婚协议书签字了却不给我办离婚证,我的户口也迁不出来,导致我无法享受残疾人待遇。
9,2011年8月底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至今未果。
我身材虽然不够高大,但我内心足够坚强,几次死里逃生,对世事也已经看破了,这段噩梦似的经历,让我识破了许多人心,我失去了很多,也得到了弥足珍贵的亲情和友情。
我的外貌也许并不出众,但我的内心足够有爱,我希望我的女儿能够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下长大,永远都健康快乐。他家里条件不好,还有一个患有癫痫的哥哥,发病的时候时常拿刀砍人,上个月听我律师说,他去看过我的女儿,每次都是被带到农田里,一个人傻傻的坐在田埂上,任太阳暴晒,也没有陪她玩,他们就一直顾着干活。一想到这,我的心就如刀割一般,我必须要回我的孩子!
我的收入也许并不丰厚,但是我会尽我的全力给我女儿该有的。我的理想是,把我的女儿接到深圳来,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呵护她。现在我的脚恢复得越来越好了,照顾自己的女儿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目前我还有一份比较好的工作,待遇还不错,我现在只希望能尽快能见到我的女儿,希望相关的政府官员和妇联部门能尽快出面帮我要回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