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维权到底有多难?正当合法利益最终谁来护?
这一声声的无奈发出,我几乎绝望!但有党委政府,我现泣血下跪求助于党和政府为我申诉并维权:几经向开发商方协商未果,而其由开始只付8千元的医药费后“消失了”,再也找不到踪迹。10多万元的工伤赔偿使农民工悲惨地如稻草般命运一样石沉大海、随风而逝,那样般的不值钱,试问青天老爷,农民工的生命真的不值钱吗?农民工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出生农村,却投身城市建设,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城市基础建设和发展是搭着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的肩膀推进的。然而,为什么在宜章县环保局大院内强丰大厦发生安全事故后,却要走上一条艰难的维权道路,在索赔未果下走法律程序又如此漫长而艰难。农民工工伤维权到底有多难?为什么有的开发商视国家法律法规如儿戏?把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政策的决策视而不见?这不容践踏!
国家及国家领导人极其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温家宝2006年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去年以来,由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以及专家组成的小组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近一年时间,起草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这个文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强调,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会议决议解决农民工7方面问题,并向全国告书:(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三)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四)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五)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六)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致此,我特此泣血书写报告——
申请人:肖贤南,男,58岁,宜章县白石渡镇白石渡村 13组村民,电话:15886589296。
被申请人:宜章县环保局大院内强丰大厦(房地产公司)。代表人:强丰大厦张老板(电话13017352118)等股东老板;包工头李太云,电话:13873599505 。
请求: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及其代表人(股东老板)赔偿申请人肖贤南医药费、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7800元。
事实与理由:宜章县环保局大院内的强丰大厦系张老板(联系数次后推委不出面,无法知其全名和其他老板的名字)等股东老板所开发,其中承包工程包工头李太云。
2011年以来申请人肖贤南在被申请人的包工头雇佣下,在宜章县环保局大院内强丰大厦从事预制板水泥(装模)工程,该项工作具有高度危险性。2011年6月14日下午6时许,申请人肖贤南在强丰大厦工地上班作业中从高处意外坠落在地,当即感右下肢跟部疼痛难忍,躺倒在地不能站立行走,几乎晕厥。后送宜章卫校住院就诊,经医院诊断: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需开放复位植骨内定位。另经法医鉴定:申请人肖贤南玖级伤残。此消息一出犹如晴天霹雳,让一个毫无经济的农民工陷入无底深渊,虽当时开发商(工地)应付式的支付了8000元医药费,但之后多次联系协商,不曾想却“逐步消失”了。期间,为了治好自己的脚希望不致残废,申请人肖贤南只好自己含泪东借西凑钱几万元住了两个多月院,后因无医药费被迫出院。现至今在家养病,近半年过去了,病仍未痊愈,开发商也没有来看过一次和再次支付医药费。
住院两个多月之久,肖贤南及其家属数次催交医药费,他们事不过问,又数次找其协商处理,他们却抱着消极回避态度,一推再推,现在都避而不见。现半年了还得不到开发商和包工头协商处理解决。这无疑在草菅人命,把农民工的生命视儿戏!这与中央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精神相悖,与党和政府的一贯宗旨相抵触,无视和对抗法律法规!现在全市、全县都在搞“四化两型”建设,推进城镇化建设,为人民群众建廉租房,我县的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彰显出蓄势待发之势,县委县政府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但现在却在全县项目建设中,出现农民工因工受伤被漠视的严重侵犯人权,与党委政府重视农民工的宗旨相违背的严重事件!
综上所述,强烈请求党委政府为民伸正义:要求强丰大厦赔偿农民工肖贤南(申请人)上述医药费、赔偿费共137800元,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示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怀,以示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其实之前,已经向县相关多个部门,包括环保局在内打过书面报告了,但一纸沉大海)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申请人肖贤南打报告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再次能在百忙之中能尽快帮助帮助农民工肖贤南摆脱困境,尽一点我们应有的责任和中华传统美德,也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如不能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理合法权益,申请人只有向更高级人民政府,直至向温家宝总理提出申请,并邀请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介入进行社会舆论监督,直到解决为止。
致礼,泣血跪谢。
申请人:肖贤南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