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原是高亭司煤矿的一名普通退休工人,退休后一直在当地小煤窑(富兴煤矿)工作。2010年9月份国家要关闭一些小煤窑,富兴煤矿就此关闭。在家休息几个月后,当年12月24号早上我父亲对隔壁邻居声称去富兴煤矿上班,最后就再也没有回家。通过家人的寻找调查最后一个看见父亲出现的人说是在富兴矿上。2011年9月14号在富兴煤矿的风井内(煤矿主所说是废弃矿井)发现了父亲的尸体。发现父亲尸体的时候身上只有内衣裤,是当地入井工作换身了的衣服,离家时穿得外衣服都没有。尸体在井下将近400米的地方找到,没有鞋子,没有矿灯。通过一个月的派出所调查,去年12月我父亲离家的时候富兴煤矿法人把事发井转包给当地村民进行机械拆卸,他们借机清理巷道拆机械,实际有时断时续的偷采煤炭行为。通过法医鉴定,死亡时间与他们拆机器,偷采煤炭的时间相吻合。但是当地政府太黑暗,说政府和小煤窑没有责任,排除了机械性死亡和中毒(专业人士说死亡达十个月根本无法鉴定是否中毒死亡)。但是死亡确实存在疑点,要找真相就等。政府这样的办事态度,家属等的起尸体可等不起啊,尸体至今在外,没有入棺及安葬
先把死亡疑点放一边,家属质问政府相关部门是怎么关闭矿井,是否有依法依规关闭矿井。(煤矿关闭6条标准中指出,要炸毁井筒,用砖和水泥封闭井口,恢复矿区植被,设置永久性关闭警示牌),这些他们都没有做。如果他们依法依规关闭了矿井,我父亲或许就不会死亡。
由于我们老百姓没权没势更没钱,我爸爸的案子就一直拖着,恳请能帮助我们报道此事,通过社会舆论的压力使政府和煤矿矿主能直面承担责任,还生者告慰,死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