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点半钟左右,我将车违章停放在郴州市火车站旁电脑城附近,20分钟后出来发现车不见了,停车附近也没见任何拖车通知,但意识到可能被拖车了,于是咨询122,122告知联系2190686,2190686告知没有我车的登记,但可以去金汇停车场看看,之后找到该停车场,停车场称需到郴州市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罚后才能放车,之后到了交警一大队,交警一大队收取我300元,其中100元是罚款,200元是拖车费,但只有100元的发票。之后我持一大队开具的放车证明到金汇停车场取车,停车场收取了20元停车费,但未开具发票。
现在请问这个拖车费是否应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