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钟,我儿奶奶去接小孩时,发现我儿精神恍惚,一动不动地坐在校车上呆若木鸡,不敢下车,脸肿得像大馒头。奶奶问老师,为什么脸肿这么大,是怎么啦?班主任谭老师只说了半句,“是肖臻的奶奶打的。”于是我们返回幼儿园,找到两位老师,到校办公室问个明白,两老师把发生经过说了个明白,我们质问老师,在教室为何不阻拦。因此,校方找来肖的家长肖立新(军山乡政府干部)。在铁的事实面前,肖百般抵赖,态度恶劣,矢口否认,还用威胁的口语。老师也不敢正面回答,后来曾老师还是胆怯怯地小声说:“是打了”。于是我们发生了口角,一直到很晚才各自回家,以待后处理,回到家里,小孩不吃不喝,睡梦中心慌地坐起大哭大闹。第二天再也不肯去上学,已造成我儿极大的心理恐惧。
为此,我们多次找到校方,要求合理解决,要对方打人者那怕是花上一、二元买点小食品送到我儿手里,说个不是就行。(这是心理医生指导)但要态度诚恳。可时过一周,对方没一点诚恳的态度,校方也含糊其辞,老板却从没露面。请问:1。付乡长太太打一个四岁小孩有理吗?2,校方让一个家长在教室里 肆无忌惮的打学生为何不阻拦处理?这不令人发指,毛骨悚然吗?乡干部家属可以在社会上如此横行,难道就没人管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纸上谈兵吗?各位今天是我的小孩受到伤害,明天又会是谁?我心如刀绞,不敢想像。。。。。。。
回顾园里几次问题发生,校方的管理方法让我们不寒而栗。广大家长们如果想为自已的小孩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不再让类似的事件发生,不再让自已的小孩受到无畏的伤害,保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勇敢地站出来,坚持正义为孩子讨回公道吧!
呼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对学校的管理给予重视,严格监督,严肃处理此类事件,还我公道,给孩了们一个安静放心的学习环境。为此,特要求如下:
1,校方 必须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向社会作出满意交待。2。对方当事人必须向我们全家赔礼道谦。3。医治和赔偿小孩的心理创伤和心理恐惧症。以及精神抚慰。
安仁县教育局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