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落款为9月16日),汝城县城--北九管理小区贴出公告(名曰倡议书),要每户每月收取10元的环卫费。钱虽不多,可性质有点问题。一是环境卫生的好坏与环卫设施的到位与否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个小区的环卫设施摆了在哪,垃圾没地方放,这些,小区办公室的领导、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管过吗?二是环卫人员的工资理应环卫所发,怎么向群众收取了?三是小区管理办公室有这个收费职能和权限吗?四是收费项目征求了谁的意见?领导的还是群众的?纵观汝城的城管工作和三创工作,得到县领导的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投入几千万、甚至上亿,城市项目建设如火如荼,难道县里还会缺环卫工人的工资钱吗?北九管理小区现在要收环卫费,好象有点没道理吧。难道还有其他的想法?
汝城县三创办回复:
见帖后,县三创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北九创建管理小区在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卫生文明县城工作的同时,努力探索小区卫生管理长效机制。9月16日,北九小区向全体居民发出了《汝城县北九创建管理小区关于在小区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倡议书》的倡议,目的在于为小区居民建立起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小区居民所反应的情况有些属实,有些是居民不了解实际情况。问题一:北九小区的环卫设施和垃圾存放地目前是没有,县三创办、县城管局和环卫所领导在前段时间以会议形式决定为北九小区添置三辆全封闭式垃圾车,现在购置中;小区所产垃圾,由保洁员每日都清运两次。问题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996年第65号),《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条、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职责分工:1、主要街道、公共广场和公共水域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辖的作业单位负责;2、其他街巷、住宅区通道和房前屋后、空坪隙地,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负责,而北九管理小区不是县城主要街道,环境卫生工作不由环卫所和城管局负责,同时该小区是一个私人购房、建房居住区,无物业管理、社区管理、街道办事处管理、居委会管理,现有保洁员是由责任单位出资,由小区办公室聘请的临时工,管理小区办公室也是个临时机构,要确保今后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只有倡议建立由居民代表组建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代替现在的小区办公室管理,保洁员工资再由小区责任单位出资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只有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向小区住户收取,该小区倡议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收取适当卫生服务工作费用是为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并不是支付现有保洁员的工资,而是考虑今后保洁员工资来源。问题三:该小区发出倡议是希望通过呼吁,使小区居民能够认识到环境卫生工作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小区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为确保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使居民自愿建立由居民代表组成的“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所有费用都由“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收取,居民自愿交纳,此倡议是考虑该小区今后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不存在北九创建管理小区办公室收费意向。问题四: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省规定标准核拨环卫事业经费。鼓励企业和个人兴办环境卫生服务企业或者兴建环境卫生设施。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之规定,该小区发出倡议是征求居民意见,商量小区今后的环境卫生工作该如何抓,倡议本意就是一个建议,既不是要强制执行的法律条文,也不是要强制操作的公告,没有任何其他想法,文中提到的“难道还有其他的想法?”有违背文意。
汝城县三创办
附:《汝城县北九创建管理小区关于在小区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倡议书》
汝城县北九创建管理小区
关于在小区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
倡 议 书
北九小区各住户:
在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中,我北九创建管理小区各责任单位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也为广大居民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清新的生活环境。几个月来,各住户在积极配合我们工作的同时,也一起分享了我们的创建成果。在你们的赞誉声中,我们深深的感到我们的工作是值得的,我们流汗、挨骂也是欣慰的。但要把这一成果继续保持下来,乃至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卫生文明县城工作结束后,我们的环境卫生依然像现在这样干净、整洁、舒适,仅仅依靠我小区几个责任单位和少数保洁员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这需要我们全体居民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行。
各位居民朋友,创建为了居民,管理依靠居民,成果惠及居民,改变的是环境,树立的是形象,最终收益的是居住在这里的每一位居民。为确保今后我们的生活环境依然整洁、亮丽、舒适,确保今后我们的环境卫生天天有人打扫和管理,我管理小区各责任单位拟定建立以居民代表组成的“北九创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向小区居民收取每户每月10元的公共卫生管理费用,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服务工作,从而建立小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请小区内各住户积极响应并大力支持配合,并于2011年9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小区办公室推荐热衷于公益事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甘愿辛劳的小区居民担任“北九创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希望通过我们的倡议,我小区居民能积极参与、支持、配合,真正建立起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汝城县北九创建管理小区办公室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