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怪事还真多,滥伐国保植物红豆杉还可以不追究。现湖南资兴市汤溪镇道塘村辽棚上组,有一个编号803,树龄560年已立禁牌的红豆杉树却被该村的现任支书王书岳非法采伐占有。奇怪的是,这件简单的滥伐一事,现公安已有备案,已认定滥伐约一立方,详见《资森公函【2011】10号》,确迟迟没有处理,当地老百姓都说这个“支书”不简单。因为他可以到处活动,拉关系、送礼,本来不能当支书的人可以坐上支书的位置;同时他可以目无国纪王法,滥伐也可以平安无事,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有当地的官员保他。说明当今基层政府还是存在可以不按规定不按程序的事情,想用谁就可以用谁,想搞谁就搞谁,不想搞的人就是违法了也可以不管的的霸权主义。该镇现在的的情况就是违法犯罪人员可以当支书,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可以当计生专干甚至支书,怪事多得很。就拿这个滥伐事件来说,还有可笑的经过,简单的说就是愚弄百姓:滥伐事件出现后就有当地正义百姓告发,而在此过程中,本来很简单的事却迟迟不处理,给现任支书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找人,找关系罢平此事。想不到的是他还诱骗当时一个正义告发之人王三友,要他说这个不是滥伐,而是因为要考虑行人安全为由才搞的,然后理了一份材料,要王三友抄好,还加盖了代表集体的公章。而这个公章呢,不知是什么意思,因为当时新任的主任上任了,新的公章现有主任说没有拿出来过,如果是用的支部的章子,这不太儿戏了,没有经过支委会也没有几个党员知道的这么重大的事可以用这个章吗,这样做伪证能用这行政和支委的章子吗?好笑的是,有关部门还真就出了什么关于滥伐事件是为了考虑行人安全为由的答复。试问,先不管那个伪证(现王三友本人已把诱骗他做伪证的事说出来了),就说行人安全为由要砍这国保级植物,可以这么随便,没有经任何部门批准和请示可以砍吗?而且砍伐后那一立方的材料呢,不要用程序处理就这样不翼而飞,也不用追究下吗?这不是愚弄老百姓?现在盗砍伐红豆杉事件,哪个不处理不严办,怎么我镇的这次滥伐就砍的不是国保级吗?还是他的后台硬到违法也可以不追究,这让我们这些举报人无从理解,对政府无从信任,现在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望相关部门查办,不要让我们举报人很寒心。
郴州在线栏目组:
有人以“滥伐国宝级植物红豆杉支书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为题,反映资兴市汤溪镇有人非法砍伐国家保护植物红豆杉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了了解,发现其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现将真实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我局获悉汤溪镇道塘村支书王书岳非法砍伐红豆杉枝杆的情况后,立即安排民警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011年7月26日立案侦查。依法查明:王书岳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100元的劳资雇请王学旺将本村一株红豆杉的一个断尾枝杆砍伐。王书岳、王学旺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于2011年8月3日被依法监视居住,2011年8月16日我局已将此案移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资兴市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