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幼儿园2011年9月16日给每个家长发了个所谓的《告家长信》。告诉家长:“几年来,我园考虑到我县广大群众的承受力,一直按抵于郴价费[2007]6号文件指导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园为改善办园条件,投入大量资金,加上由于近几年来价格上涨,幼儿教育费用支出大幅增加,原有的收费标准难以维持我园基本办园开支,经费严重短缺。”经县物价部门核准,我园从2011年下学期起将保育教育费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90元/生.月。
疑问一:现在开学已经十多天了,要学生家长补交保育费,试问,物价局的“核准”是什么时候核准的,为什么要等到开学后再要家长补交?
疑问二:前几年你们考虑到“广大家长的承受力”,现在什么原因不用再考虑了?!你们是公办幼儿园,是否受到政府财政的补贴?如有,请公示政府补贴支出的财务,是否真的到了“难以维持我园基本办园开支”的程度。建议政府审计、劳动、监察部门予以介入,教师待遇能否按规定予以保障。
疑问三:公共事业服务部门是否只要通过物价部门的核准就可以私开收费的“口子”。幼儿园难以维持,是否小学,中学等等,都可因为“难以维持”进行收费?!
桂东县幼儿园于2008年成功创办了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由于建设规模、办园规模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开支费用增幅较大,原有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我局以桂价[2011]30号文件从2011年秋季起将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为190元/生·期。感谢幼儿家长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现将县幼儿园有关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一、县幼儿园于开学前向我局递交了要求调整收费标准的报告,我局派人对其近三年来保育教育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监审,为使成本调查情况客观、全面、准确,我局曾二次深入县幼儿园调查,核实有关成本数据后,于9月13日形成了《桂东县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调查报告》。
成本调查报告显示,桂东县幼儿园年平均教育教学投入成本为149.61万元,按原有收费标准,年收保育教育费为37.11万元,财政年拨人员经费(含工资)91.52万元,合计每年实际可支配收入128.63万元,年经费缺口为20.98万元(含幼儿园扩建及设备、负债),以平均在园338名幼儿计算,每名幼儿年平均培养成本为4426.33元,扣除财政生均补偿资金2685.33元,则年应收保育教育费为1740.48元/生(即193.39元/生·月)。
二、郴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郴价费[2010]3号),将全市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为230元/生·期,2010年秋季起,我市其他县(市)公办幼儿园收费均已按此文件精神进行了调整。我局根据对县幼儿园近三年来保育教育成本调查报告,按照略低于周边县(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原则,将其保育教育费调整为190元/生·月(汝城县、资兴市为230元/生·月,安仁县210元/生·月),程序合法,标准略低,符合县情。
桂东县物价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