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一中初中部的34名在职教师,根据2007年5月9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在当时县委政府的安排下,被集体停薪留职,以公办教师的身份整体打包进入私立学校宜溪学校任教。当时各级领导承诺,将来一中如需老师,一定从我们这34人中进。
从2010年以来,安仁一中已经陆续从其他单位调入多名教职工,有来自小学的,也有来自其他中学的,而当初为顾全大局被集体打包的34人没有一人被召回一中。我们不仅没有享受到优先权,连平等权知情权都没有。
我们34人中,都是通过一中面向全县的公开选调,公平竞争后进入一中的,都具备初高中的教学能力。进入一中后,每年的业务考试成绩毫不逊色于其他老师,现在安仁一中各个岗位急需用人,我们强烈要求领导兑现诺言,给我们一个公平工作机会。
恳请答复为盼!
原安仁一中初中部全体教师
民情直通车栏目:
现就原一中初中部教师在郴州新闻网发表的《安仁县宜溪学校34名老师的一个请求》回复如下。
2007年因县一中作为省示范性高中既不能附设初中部,又不以名校带民校的方式附设一所民办初中,即一中初中部必须剥离。为解决城区学位严重不足,城东、城南学生入学难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创办宜溪学校,其身份为一所完全独立的民办学校。为办好宜溪学校,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县一中初中部教师原则上与县一中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到宜溪学校任教。在宜溪学校任教期间,人事、编制关系仍在县一中,享受公办教师应享受的晋升晋级、工资福利、三保一金等待遇,工资发放渠道不变,所需资金由宜溪学校负担。停薪留职合同的签订每五年为一个期限,在宜溪学校任教至退休后由县社保站负责工资福利,关系仍属县一中。县一中原初中部教师共41人,有4位同志(3人年纪偏大,1人因病住院)未签订停薪留职合同而留在县一中工作。其余37位同志均与县一中签订了首次停薪留职合同(时间为2007年8月至2012年8月)。2009年至2010年,37位教师中有2人因调出县一中而离开了宜溪学校,1人因年纪大终止停薪留职合同而回到县一中工作。目前,原一中初中部教师仍在宜溪学校任教的有34人,首次合同到2012年8月份到期,现在这些同志因县一中调入了几名教师,人心思动,强烈要求回县一中工作。对此,县一中和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拟安排专人对宜溪学校办学体制、原一中初中部教师去留等问题开展认真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尽快拿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安仁县教育局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