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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请求制止违规规划设计建房

郴州市审计局沿江路住宅区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08-31 00:00:00
  

        我们是郴州市审计局沿江路住宅区内现住户,原市审计局搬至市政府办公后,原办公楼因危房于2008年被拆除,现市审计局及市规划局不顾院内住户多次的强烈反对意见,依然我行我素,打着依法处置国有土地的名义,违规操作、违规规划设计,肆意破坏院内原有休闲、娱乐等公共设施,严重损害院内住户的利益。为此,我们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部门的违纪违规及乱作为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我们院内原有住户的合法权益。

其具体违纪违规行为如下:

一、以处置国有土地为名,违规操作、违规规划,肆意侵占院内公共用地

郴州市审计局拆除的原办公楼建筑面积只有600余平方米,而新的规划设计将建设用地面积扩大到2478平方米,建设8层楼高的住宅楼和3层楼的商铺楼(原办公楼为6层楼),新占用了院内公共用地1800余平方米。同时将原有20多米宽的大门破坏,只留下6米宽用于院内上仟号人的唯一进出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所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如占用需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二、严重违反建房规划应遵循的各项技术指标的规定,院内住户的人居环境急剧恶化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郴州市建设规划的相关规定,规划建房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为: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间距不应小于24米。而该规划设计的实际容积率为2.06;建筑密度为37﹪;建筑间距为19.5米。严重违反了各项技术指标的相关规定,将给院内住户的人居环境带来严重的恶化。

三、肆意破坏原有基础设施,剥夺院内住户的生活、娱乐和休闲的权利

现住宅区内有一个篮球场及一批十几年前栽的香樟树,是院内居民(老年人占一定的比例)平时娱乐休闲和锻炼身体的唯一场所。而新建住宅楼和商铺楼的规划设计要将篮球场以及树木、绿化等地段被毁掉。这与《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中关于城市旧区改造应遵循的原则“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改善基础设施”等相违背。与市政府所提倡的改善居住环境从何谈起。

四、规划设计破坏了院内住户原有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郴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定》等规定和要求:在原有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规划局所作出的规划设计很明显违反了该技术规定,院内住户的日照时间及通风、采光等都将遭到实质性的破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旧城改造的宗旨是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但规划设计新建住宅商铺楼明显的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既不科学也不人性。我们同意在原有办公楼拆除范围内建筑不高于6层楼高的住宅楼,同时不能沿街建商铺楼,更不能破坏现有大门和篮球场等娱乐休闲场所。

        最后,我们恳请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能及时制止这种违纪违规和乱作为的行为发生,一定会本着从群众利益着想,尊重居民意愿,切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构建安全、温馨、和谐、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我们也相信,“下民易虐,国法难欺”的古训,任何违法违纪及行政乱作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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