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永兴县城关镇城郊村老戴家组组干部侵吞国家耕地一事
据群众反映,永兴县城关镇城郊村老戴家组组干部私自把该组位于新汽车北站后面东风耕地用建设土方进行填埋,他们组干部则收取一定费用的土地填埋费,现在该组北站后面约二十余亩良田已变成了荒地。更为可恶的是该组干部私自将荒地非法转让给同村的城郊组用作该组的安置地,老戴家组的组干部则每一人违法获得一块安置地进行房产开发,这种侵占国家资源,非法占用耕地的现象希望上级领导予以彻查,进行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