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7标段在寨前乡红光社区征用临时用地一事的回复
获悉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了解情况和息诉息访,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5月炎汝高速37标段租用寨前乡红光社区唐屋组临时用地一块用于连接线水稳程拌料场用地,后因地势不行未利用该地块建设拌料场,但37标段已对该地块造成损毁,导致今年抛荒,当地乡政府及社区领导多次与37标段协调处理此事,责成37标段按桂东县38号文件补偿条款进行用地补偿和对损毁土地还耕,37标项目部已承诺尽快予以落实到位,寨前乡政府将进一步与37标项目部协调,争取早日解决。
寨前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