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资兴市市立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我要举报市立中学现在又开始补课了。前面没多久,市立中学由于上级查补课查的比较严。给我们学生回家休息了一段时间。现在又要求我们7月26号下午2点40开始上课。补课还交了800块钱的补课费。
我是不是可以可以这样认为呢?市立中学一方面通过补课来提高学习成绩和升学率,一方面又通过补课来赚取我们父母的血汗钱呢?老师们,如果你们真的认为补课能很大程度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引起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那么我无话可说。现在大部分同学都很讨厌补课。而你们却明目张胆的违反禁补令。难道还资兴一中一样提前开学?还是补课?
我在这里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查处,还我们高三一个可以自由飞翔的暑假。(屋檐)
关于“资兴市市立中学收取800块钱强制学生在暑假补课”帖文的回复
“屋檐” 网友,你于2011年7月28日在“郴州新闻网”栏目发了题为“资兴市市立中学收取800块钱强制学生在暑假补课”的帖文后,我局高度重视,8月1日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深入该校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11年6月21日,市立中学高二年级组(今年秋季学期升高三)召开了家长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17位家长委员签名要求年级组教师给学生补课,并就暑假补课问题达成了如下几点意见:家长委员会牵头聘请该年级组部分教师暑假为其子弟进行文化补习;补习时间为35天;补课费700元;是否参加补习坚持学生自愿原则;补课费由家长委员会负责管理。
2011年7月15日该校年级学生报到,报到的每个学生交了补课费700元。该年级于7月16至18日上午,7月26日下午至7月30日举行了夏令营活动,进行了文化补习。该年级991名学生中有853名学生参加了夏令营和文化补习活动。
二、处理意见
资兴市立中学高二年级(今年秋季学期升高三)家长委员会牵头组织学生文化补习活动并收费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补充通知》(湘教通【2011】16号)的文件精神,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责成该年级家长委员会将所收补课费全额退还给学生。
资兴市教育局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