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他没有办土地手续,覇占村道旁商业地段的集体土地私建厨房和车库,村民投诉后乡政府给他补办手术就解决;
三:村上帐务不清楚,村民反应很大,后来在上级的指示下,由他的支委随便抽三个人(一个是他关系户、另两个不懂财务)调查后说没事,就了结了,根本就没有把帐务公开。
四:村上的林场高价不卖,低价卖,他自已获益。
五:国家来的救济款、低保费成了他自已送礼的礼物。他的亲戚成了低保户,而真正需要救济的老人,却一无所得。
六:吴院华的母亲仗势欺人,纵火把邻居兄弟两家的房子烧光,损失三十多万,至今沒有处理。
诸多问题向乡政府反映,却一直得不到任何回复。只有在网上反映情况了。
关于“兰市乡新江村村支书吴院华胡作非为损公肥私”调查答复函
中国郴州新闻网:从贵网得知,有人提出“兰市乡新江村村支书吴院华胡作非为损公肥私”投诉,兰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在今年村支委换届选举时,吴院华虽当选为新江村支委委员,但乡党委并未任命其为村支书。
二、吴院华霸买村委会房子一事。二0一0年吴院华任村支书期间,支、村两委同意按1.5万元的价格把老村部房子卖给吴院华,接到群众反应后,乡政府对此事作出处理:宣布新江村、支两委对村部房子的处理无效。二0一0年七月五和六日,新江村先后召开党员大会和组长、村民代表大会专门讨论如何处置老村部房子,两个会议都决定:将老村部房子以2万元卖给吴院华。这次处理充分尊重民意,处理程序到位。
三、吴院华私建厨房和车库一事。吴院华在路边新建杂房用作车库和厨房,建房用地为吴院华以前耕作土地,吴院华到目前并未履行用地手续。
四、关于村上账目。现在村级账务实行“村账乡管”,由乡经管站统一管理,严格审核,定期公布,新江村成立村理财小组,对村上财务进行监督、审核。
五、村集体林场处理一事。党员组长会议决定对村集体林场拍卖流转,由村委会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者。
六、新江村救灾款、低保金是按规定发放。低保对象是经过村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体投票决定的,并进行了公示,经乡民政办、市民政局审核后确定。
七、邻居家房子起火一事。房子起火后,乡、村两极高度重视,村上给受灾户进行了捐款,乡上及时向相关部门报灾,民政已救助,保险公司已理赔,公安、消防部门已立案查处。
兰市乡党委、政府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和收集的社情民意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分流处理,能够解决的给予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或本级政府无法解决的问题,充分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解决。
兰市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