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天塘乡杨家村将我村(新屋场)公路严重堵死,索要高额过路费。我村自去年新修公路,今年4月完成水泥铺设,经费全由村民筹款。经济并不发达的山区村民已是资金极度紧张,今又遭遇拦路要钱,我们无法接受。
请问有关部门,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这种行为给我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给我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为避免事情严重化,我们已上报乡政府,政府无能为力。为避免事情更严重化,为了我们安定的劳动生活,为了维护和谐社会,请市政府为我们调解,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