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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请求资兴市公安局彻查烟花爆竹专营公司漏犯

无辜小孩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07-13 00:00:00
  

  2010春节期间,资兴市多名小学生玩“小鱼雷”鞭炮被炸残左手,伤势为重伤,伤残为五级和六级,后经公安立案侦察,在2011年3月13日终于侦破此案,资兴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非法调入危爆物品“小鱼雷”为掩人耳目在公司的供货单上“小鱼雷”以“小炮”的名义在资兴市内肆意销售。

    受害人小学生张剑峰玩“小鱼雷”炸残左手,经资兴市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局调查显示,炸残小学生张剑峰的“小鱼雷”是经销商从资兴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进的货,有进货单为证。而资兴市公安局只对经销商进行了起诉,并移送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侦破案件后几个月我多次向公安有关办案人员反应,在此案中要认定犯罪嫌疑人资兴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以各种理由推脱,我并向政法委反应,领导批示,该查的查,该追究的追。明摆着铁板钉钉的犯罪事实资兴公安就是不去查,不去追究,这是人民的公安吗?不去追究就是纵容放罪。漏犯不查的理由是为什么?

    一枚小小的“小鱼雷”炸断了四个小孩的前程,毁掉了四个家庭的幸福,可怜啊!为此肯请上级有关部门责令资兴市公安局认定犯罪嫌疑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的公正,为我们这些无辜的小孩讨个公道。 (无辜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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