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湘政办[2011]12号文件(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永兴二轻企业职工于今年六月初开始了参保工作,得到永兴县政府.经贸局.劳动局和社保站领导的关怀和大力协助,加上二轻企业职工自已的努力(耗费了不少财力.物力和时间),工作已近尾声,所要交纳的集体职工特殊补繳款项均已交入社保站帐户,就等排队办理职工退休証了。七月七日下午五时许,接社保站电话:二轻企业职工参保工作停办,称郴州市社保局某位领导认为二轻企业不属于集体企业,电话通知停办。二轻企业前身是手工业合作化企业,六十年代起就以集体企业经营,招工是县计委(后为劳动局)用工指标,并明确是招收集体工人,建立有正规的职工挡案,先是县轻工业局管辖,九十年代轻工业局撤消,交由工交办(后为经贸局等管辖至今),在计划经济年代,企业的生产.销售经营计划及生产上所需的生产资料(如钢材.水泥.竹木等),都是县计委直按下达,企业日常运作都是由县政府直接部署,与当时的公社(后为乡政府)一直是脫勾的。在集体范围中拼搏了几十年,在关键时刻竟与"集体"二字无缘!我们请求有关领导为我们正名,合理解决好这一问题,以免对合谐稳定的局面带来负面影响,我们也要求上级领导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