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办:郴州日报社

郴州市裕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拖延5年不交付,兴旺花园成臭名昭著的烂尾楼

我要房子1982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07-05 00:00:00
   兴旺花园是郴州市臭名昭著的“烂尾楼盘”,拖延5年不交付,业主将问题进行多次上访两年多,最近甚至上访到省政府,可开发商依旧不愿交房。

  在房产局4月7日召开的协调会上,兴旺花园开发商郴州市裕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壮志亲口答应并在协议书上签字从4月30日开始分批交付房子,在 6月30日之前,除5、7栋外,其他房子都能交给业主。可是至今根没有通知业主收房,却抛出显失公平的霸王协议要业主签字,协议实质就是要业主必须承担他的损失,即每个平方分摊70元的费用,而业主多年的全部损失一笔勾销,并让业主承认拖延了5年的房子是正常交房,并拒绝协商,这已经涉嫌欺骗政府与合同诈骗。现在楼盘矛盾的焦点就是他与建筑商工程款结算,他却多年不愿主动结算。最近我们在房产局调查资料,发现小区未卖房子在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都被违规做了现房抵押,根据不完全了解,朱壮志现在疯狂销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子,达到他获取资金的目的,更多的百姓将会受骗,兴旺花园烂尾的形势更加严峻。

  兴旺花园烂尾绝大部分原因是朱壮志管理上的无能、诚信的确失、法制观念的淡薄等自身原因。近两年在市房产局努力工作下,在业主代表的积极走动下,已经帮朱壮志解决了他提出需要政府解决的全部问题,将几乎快“死”的楼盘逐渐盘活了,却一直没有将他自身问题进行处理。但是他却以怨报恩,故意将“拖”进行到底,达到以下目的:一是房价上升,未卖房子升值;二是利用政府对业主的同情,帮他继续减免费用和办理手续;三利用业主和建筑商畏惧司法途径时间长成本太高,用拖延要挟对方让步,接受非法要求。

  本人认为:

  一、业主与开发商签定的是正规的预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志的表达,毫无强买强卖,已在房产局备案,房产局早就答复价格是受保护的。

  二、绝大多数业主与开发商合同签定时间是2007年以后,不可抗力条款应该是针对签定合同以后发生的事情,而洪灾在2006年7月15日就已发生,几年后提出要我们业主为签定合同之前的事情负责,明显就是霸王条款。

  三、护坡倒塌原因在协议中都写的很清楚,是“人为取土等因素影响”,业主在不应承担护坡倒塌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在2008年为照顾开发商,还是作出重大让步,同意改变规划,同意在六栋增加单元,并在护坡上开发房子,这些都让开发商从新开发楼房得到很多补偿。这种让步会让小区容积率增高,牺牲小区的舒适度。开发商居然提出补偿,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

  四、业主也曾动用各种关系,为这个楼盘完备手续、减免费用、加快办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人防、白蚁、散装水泥等手续费的减免,而帮开发商做好这些后,他现在毫无感恩之情。

  6月30日是开发商承诺交房的日子,可到今日业主们都没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业主们都非常痛心,花了毕生的辛苦血汗钱换来的是一次次更大的痛心,请政府部门为我们这些弱势的百姓做主,替我们主持公道,早日圆我们的房子梦。(我要房子1982)
我要评论
点击查看大图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