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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一煤矿业主恶意破坏农田水利设施
我们是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上应村村名。我村是以农业大村,耕作是我们的主要来源。长年来,支撑我村农业生产的水力资源主要来自于后面的两个小Ⅰ、Ⅱ型水库——桃李冲水库和狮形垅水库,两水库均修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灌溉区曾覆盖周围四村〔上应村、天堂村、仙水村和便冲村〕,是周围村名赖以生存的命脉。
但由于水库周边山中存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近年来,部分煤矿个体户业主置周边村民生死不顾,将煤渣倒于水库中,且不说造成水质污染,水库蓄水量业大幅降低,曾经可以灌溉四村农田的水库,至今尚不能满足位于水库坝底的上应村一村的农田灌溉需要。村民怨声载道,多次向各煤矿业主交涉,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各煤矿主唯利是图,依然我行我素。
近两年来,永兴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对非法矿的打击力度,水库周边的煤矿已明显减少,但位于狮形垅水库旁边的狮形龙煤矿因属合法矿,至今仍在开采。该矿矿主曹爱佳身为一名共产党员、郴州市人大代表,不仅不思为当地百姓谋福利,反以市人大代表自居,任意践踏群众意愿,斗胆漠视党纪国法,长年把自己煤矿上的煤渣直接倾倒于狮形垅水库中,对我村村民和村干部的善言劝阻至若罔闻,致使水库面积缩减1/4以上。特别是今年5月份,曹爱佳为个人煤矿方便,又毁林新建了一条通矿公路,将修路时挖掘的泥土直接填入狮形垅水库,水库蓄水量再次大幅减小,村民们正感到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根据水利部、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水利设施犯罪活动通知》〔水办[1994]275号〕文件精神,对盗窃、破坏水利设施的犯罪分子,应充分考虑其造成的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依法从严惩处。同时,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锁定为水利,提出:水利“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为了我们的生存安全,为了我们居住环境和社会的和谐,我们恳请上级有关领导对我们予以关注,责令狮形龙煤矿矿主曹爱佳切实履行起一份中共党员的职责,履行起一份市人大代表的职责,将其填入狮形垅水库的渣土和泥土清理干净,给当地百姓树立起一个中共党员、市人大代表的光辉形象和榜样,还当地百姓一个安全和谐的宜居环境。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上应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