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获悉网友举报后,及时组织检查人员到城南停车场对嘉禾至龙潭路线车辆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嘉禾至龙潭客运票价实际收7元/人·票,而县物价部门核准票价应为6元/人·票。
2、为了切实纠正该违法行为,我局于5月6日向郴汽集团嘉禾分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嘉价责改[2011]1号),该公司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开会,责成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否则由物价部门对其严肃查处。
经过对相关责任人的批评教育,使其深刻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立刻改正违规行为,目前,该路线客运票价已恢复正常,按6元/人·票收取。
嘉禾县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