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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过高引起电器烧坏谁来管

黄先生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04-22 00:00:00
      2011年4月8日,资兴市汉宁路农业局多家门面的电脑、电器设备突然冒烟并损坏。马上打电力110报警,通过电力公司专业人员检查,经核实属于农业局线路故障导致电压过高所致。单是我的店里就烧坏了电脑显示器,主机,ADSL,路由器,音箱,防盗报警器和监控摄像头等不少电子设备,烧坏的还有附近门面和楼上住房很多电器,为此我们向电力公司索赔,电力公司答复是:这里供电设施产权属于资兴市农业局,我们的电费不是直接交到电力公司,而是由农业局收取的,要我们找农业局。而农业局的答复却是电压过高与他们无关,说是不明原因引起的,电费他们只是替电力公司代收,不承担赔偿责任。要知道我们门面的电费每度是1.23元,远高于电力公司所收电费。我们受了损失,电力公司和农业局都可以推脱了事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请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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